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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莹:金声玉振 八音和鸣:楚墓中的周礼八音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1月29日第2825期

作者:黄莹,系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楚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

巍巍中国,礼乐之邦;中华雅乐,源远流长。周代礼乐制度以金声玉振的雅乐为正统,以钟发声、以磬收韵、以鼓为拍的宫廷音乐是最庄严、最隆重的音乐礼仪,在祭祀、朝聘、宴飨等活动中不可缺少。周代礼乐制度是宗法制下强调“大宗”正统血缘地位与和谐宗族关系的重要手段,具有维护尊卑有序、远近和合政治统治的作用,体现出以乐治国的文化精髓。从春秋时期起,礼乐制度开始崩坏,实力雄厚的诸侯和卿大夫僭越王权。这是土地私有化后新兴地主阶级经济不断发展、实力不断增强的必然结果。他们所热衷的“丝竹之声”也逐渐取代“金石之声”,形成以审美娱乐为主的音乐演奏新潮流。

周礼八音体现乐器自然属性

周代礼乐制度发达,将八类不同材料的乐器按其质地分为“八音”。《周礼·春官·大师》:“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郑玄注:“播犹扬也,扬之以八音,乃可得而观之矣。金,钟镈也。石,磬也。土,埙也。革,鼓鼗也。丝,琴瑟也。木,柷敔也。匏,笙也。竹,管箫也。”“八音”以乐器主要发音体的物理性质进行划分,体现了乐器的自然属性,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乐器分类法,从西周到元末一直持续了2000多年。南朝时期的《宋书·乐志》、唐代《新唐书》《通典》、北宋《乐书》、南宋《通志》、宋元《文献通考》、元末《宋史》等传统典籍,都使用八音分类法记载乐器。

《国语·周语下》:“金石以动之,丝竹以行之,诗以道之,歌以咏之,匏以宣之,瓦以赞之,革木以节之。”按照不同乐器功能的分工原则,周代礼乐制度中演奏旋律的主体正是“八音”乐器。《荀子·乐论》:“鼓似天,钟似地,磬似水,竽笙筦籥似星辰日月,鼗柷拊鞷椌楬似万物。”可知用于敲击演奏的打击乐器钟磬鼓是乐艺的重心,吹奏丝竹乐器是点缀伴奏,柷拊等节奏乐器控制全场。以钟磬鼓为主体的乐队配置在春秋至战国早期达到了鼎盛,是先秦时期礼乐文化的代表。

湖北省是中国先秦乐器出土最多的地区,囊括了“八音”——金(钟和镈)、石(磬)、丝(琴和瑟)、竹(箫和箎)、匏(笙和竽)、土(埙和缶)、革(建鼓和鹿鼓)、木(柷)的全部种类。早在屈家岭文化时期,湖北省麻城市栗山岗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了两件土类乐器陶埙。此外,春秋至秦代墓葬还出土陶缶等。由于竹木质乐器的保存难度较大,我们以前对典籍中记载的舂牍、雅、柷等竹木类乐器了解较少。在楚地墓葬深埋、密封、隔绝、防腐的条件下,一部分保存较好的乐器出现在湖北省考古发掘的曾侯墓地、九连墩等墓中,为深入了解先秦礼乐文化提供了契机。

展现礼乐中国辉煌成就

西周墓葬和窖藏中多出土青铜钟、石磬和各类鼓等,少见丝竹类乐器。东周时期,各地俗乐兴起,琴瑟等丝竹类室内音乐逐渐流行。1978年,湖北省随县擂鼓墩战国早期曾侯乙墓出土乐器有钟、磬、鼓、瑟、琴、笙、萧(排箫)、篪,共计8种、125件,包括金、石、丝、竹、匏、革六类(缺少木、土)。从乐队配置情况来看,以上乐器是两种不同乐队所用之器。出自中室的乐器共计115件,分别为编钟65件、编磬32件、鼓3件、瑟7件、笙4件、排箫2件、篪2件,它们基本保持着下葬时的陈放位置。曾侯乙墓出土的编钟质地精良,一钟双音,并有3755字错金铭文,记录了极其宝贵的战国时代相关标音及乐律,勾画出早期中国礼乐文化的基本面貌,堪称“华夏正声”。

曾侯乙墓的钟磬排列是符合墓主诸侯身份的“轩悬”(三面)。这一地宫中的“宫廷乐队”,祭天祀祖以娱神为主,听乐者王侯宾客居中,钟磬鼓瑟萧笙高低错落有致,金石丝竹匏革之乐来自三维空间(上下、左右、前后)。此墓又有东室10件乐器——瑟5件、琴2件、笙2件、鼓1件,组成以自娱、互娱为目的的“寝宫乐队”。两类乐队、两组乐器,各有其主要功能与表演技艺,是目前保存最好、数量最多、音律最全的东周乐器,展现了公元前5世纪礼乐中国艺术水平的辉煌成就,也改写了世界古代音乐史。

曾国作为汉水流域的姬姓大国,其文化面貌是以宗周文化为主导的。近年来,湖北省随州市曾侯墓地有众多乐器新发现。西周早期随州叶家山M111曾侯犺墓出土了一组完好的5件编钟,是迄今为止发现数量最多、年代最早的成套编钟,比曾侯乙编钟早500年,是曾侯乙编钟的先声。西周晚期郭家庙墓地M30出土了一组10件钮钟组成的编钟,其中有“五正声”宫调系统。春秋中期枣树林墓地曾侯宝墓出土编钟15件,其夫人“随仲芈加”墓出土编钟19件,一些青铜器表现出由宗周文化特征向楚文化风格转变的迹象。春秋晚期文峰塔M1曾侯舆墓出土8件编钟和5件石磬,文峰塔M2出土12件石磬等。战国时期,楚国已在江汉地区确立自己的霸主地位,通过效仿周王室的做法,赠送“吉金”镈钟给曾侯乙,强调了楚国的宗主国地位。因此,曾侯乙墓中很多文物深受楚文化的影响。

有助于研究周代礼乐

楚人的礼仪音乐与周代礼制一脉相承,又融入了楚人独特的生活风尚和审美趣味。2002年,湖北省枣阳市两座战国中期楚国上大夫级别的夫妻异穴合葬墓九连墩M1、M2出土了种类齐全、保存完好、形制清晰的乐器,涵盖了除土以外的金、石、革、丝、竹、匏、木七类,是继曾侯乙墓之后又一次先秦乐器的集中发现。就同类乐器的数量而言,曾侯乙墓出土的钟多于九连墩M1、M2。因九连墩M1出土的石磬腐蚀严重,两者出土的磬的数量不便对比。一些乐器,如鼓、瑟、琴、笙、排箫、篪等,九连墩 M1、M2则多于曾侯乙墓。M1的乐器共24件(套),有编钟、编磬、建鼓、瑟、十弦琴、笙、舂牍、雅等。M2的乐器共22件(套),有编钟、编磬、虎座鸟架鼓、扁鼓、瑟、笙、篪、排箫、舂牍、雅、柷等,其钟磬排列是符合墓主人卿大夫身份的“判悬”(两面)。九连墩 M1、M2 出土的舂牍、柷等竹、木类行节乐器系首次面世,为研究周代礼乐制度提供了确凿的实物证据。

九连墩楚墓首次出土了世界上最早的竹木乐器舂牍、柷,展示了公元前4世纪中国宫廷雅乐的面貌。舂牍、应、雅为竹类乐器,为行节音乐,演奏时双手持之顿地,如使舂杵。《周礼·春官·笙师》:“笙师掌教吹竽、笙、埙、籥、箫、篪、笛、管,舂牍、应、雅,以教祴乐。”郑玄注:“舂牍,以竹大五六寸,长七尺,短者一二尺,其端有两空,髤画。以两手筑地。应,长六尺五寸,其中有椎。雅,状如漆筒而弇口(指口小),大二围,长五尺六寸,以羊韦(熟羊皮)鞔之,有两纽,疏画。……牍、应、雅教其舂者,谓以筑地……以此三器筑地,为之行节,明不失礼。”柷为木类乐器,乐曲开始时以击柷为号,乐曲结束时以击敔为号。《周礼·春官·小师》:“小师掌教鼓鼗、柷、敔、埙、箫、管、弦、歌。”孔颖达疏:“柷,状如漆筩中有椎,合之者,投椎其中而撞之。”舂牍、柷在九连墩楚墓中为首次发现。雅在此前发掘的楚墓中早有发现,如天星观M1、望山M1等,共有9件。

宋代聂崇义的《三礼图集注》是目前保存的最早、最完整的以图为主研究“三礼”的著作,记录了部分古代乐器的绘图,与九连墩M1、M2楚墓出土乐器相对照,可以互相验证周代礼乐制度的乐器名物。其中,编钟、编磬、琴、瑟、竽、笙、篪、埙、柷等大部分乐器的图片与实物相一致,应、相等目前没有发现确凿的出土乐器与之对应,舂牍、雅等乐器与礼书上的绘图稍有不同,有待进一步考古发现来验证。虎座鸟架鼓、漆木屏形瑟座等为楚地特有的乐器和器座,说明楚人在继承周代礼乐制度的同时,也在鼓、瑟等乐器上有独特的创新和审美。

从娱神到娱人

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是对西周雅乐的根本冲击。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人们追求声色感官娱乐的行乐活动,直接使得音乐从礼制的规范和束缚中解放出来。歌钟常伴女乐歌舞作乐,为统治阶级中的上层贵族日常享乐所用。编钟造价昂贵、技术复杂、形制庞大、移动不便,存在种种难以克服的缺点。琴、瑟、筝、筑等丝弦乐器和竽、笙、笛、篪等匏竹乐器,则因其轻便灵活的形式、婉转悠扬的表现力,成为日益流行的室内演奏乐器的主力。

“丝竹之声”在战国时期逐渐取代了“金石之声”,也改变了原来以钟磬为中心的雅乐乐队的组合结构。在战国中晚期的楚墓中,虎座鸟架鼓、瑟、琴、笙、排箫、笛、篪等小型室内乐器出土较多。随着大型钟磬乐队的祭祖礼仪功能慢慢衰退、淡化,当时的新贵更注重追求小型丝竹乐队的娱乐享受功能。笙竽琴瑟不再是金声玉振的配角,在乐队中的地位得到提升,成为重要的“领奏”。《韩非子·解老》:“竽也者,五声之长者也,故竽先则钟瑟皆随,竽唱则诸乐皆和。”钟磬逐渐让位于丝竹,成为随奏的乐器,以“金石之声”为重点的宫廷雅乐逐渐式微,最终黯然退场。以乐治国的西周宫廷礼乐,逐渐被通俗审美的流行音乐形式所取代,由娱神、教化转为娱人、享乐,更注重人们的现实生活。

楚地的音乐风格在当时已经自成一派,称为“南音”。《诗经·小雅·鼓钟》:“鼓钟钦钦,鼓瑟鼓琴,笙磬同音。以雅以南,以籥不僭。”南与雅对举,说明地位同等重要,或者说南方音乐占据了《诗经》庙堂音乐的半壁江山。《左传·成公九年》载,钟仪在晋国国君面前弹琴“操南音”,杜预注“南音,楚声”。这说明当时的琴曲已有地域特色之别。《楚辞·九歌》:“扬枹兮拊鼓,疏缓节兮安歌,陈竽瑟兮浩倡……緪瑟兮交鼓,箫钟兮瑶簴,鸣篪兮吹竽。”汉代和魏晋时期,仍有“音有楚夏”的记载,可知楚乐具有强烈的南方特征,深刻影响了后世音乐艺术的发展。

成熟时期的楚地乐器,不仅“八音”齐全,集先秦钟磬鼓乐器之大成,而且分为多种形式的民族乐器,以性能丰富的鼓类乐器为中心、以琴瑟鼓笙等乐器为主要旋律乐器的乐队组合,形成了新的民族乐器体系。这种发展变化,既满足了中国古代文化由青铜时代向铁器时代转变的要求,也拉开了重构中国民族乐器体系的帷幕,并形成了沿用至今的中国传统民族乐队的基本组合方式(李幼平:《论楚乐的分期与演进》,《江汉考古》1991年第1期)。楚地音乐及其代表性的琴瑟鼓笙等乐器,融合南北、自成体系,奠定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弹拨乐器、拉弦乐器、打击乐器、吹管乐器为中心的基本风格及其融合性的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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