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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天瑜:合作又竞争:传统中国的皇权—相权博弈

来源:历史园地 2024-03-29 00:00 陕西

作者:冯天瑜(1942-2023),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汉制的一个突出现象是皇权与相权博弈, 于起伏间走向复杂化、 尖锐化。这是秦制内部矛盾性的必然产物。

秦制的基本属性是皇帝专权, 而皇帝掌控天下需要依凭官僚系统,其主脑是宰相。皇帝与宰相的关系, 便成为秦汉以降两千年重要的政治关系。秦代仅历时 15 年, 君相矛盾尚隐而未彰, 其充分展开是在汉代,汉制演出了皇权与相权博弈的复杂实态。

“相”, 始见于殷商甲骨文图片及金文图片, 字形为用目看树。《说文解字》 释为“省视也。从目从木”, 指观察以作判断, 引申为起辅助作用的人。“相” 在春秋时指君主或贵族行礼时的赞礼者, 主持饮酒礼、 射礼、丧礼的有关礼仪, 并操持贵胄家事, 称家宰或家相。战国初, 一些诸侯国的卿大夫执掌国政, 其家宰(家相) 成为邦国之相。作为列国行政首脑的相位之设, 始于春秋末的齐国, 战国三晋(魏赵韩) 普及, 又延及秦、 燕等国, 称相、 相邦, 秦国东陵器物刻铭有:“八年相邦薛君”“八年丞相殳”, 秦地出土铜戈有铭文“相邦吕不韦”。《吕氏春秋》 释曰:“相者, 百官之长也。” 丞相是相邦的副手, 秦武王增设左右丞相协助相邦。秦二世增设中丞相, 遂有左、 中、 右丞相。汉制丞相仍为相国副手。主持行政的官员又称宰相。“宰” 与“相” 本是周王家奴的统称, 任务是处理君主家事, 是天子“私臣”。后来由私臣转为外臣, 权力由天子授予。战国时列国相邦事权甚大, 统辖兵权、 财权、 司法权, 乃行政主官。秦代设相邦, 为群臣之首。汉代为避高祖刘邦讳, 相邦改称相国。后此沿用。秦制确立以后, 诸王朝面临的一个长期存在的政制问题, 是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关系。继秦而起的汉制便是在这一对矛盾中得以生长的。

一、相位是君位的辅佐,“置相”庶几接近“传贤”

相为百官之长, 春秋时齐国始设, 战国时列国设相, 唯楚国设令尹,其职能近相。秦制的相及众卿由君主任免, 为君主效命,“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 倚办于上”。

君主专权面临的一个困局是, 以王者一人之精力, 不论其智商高下、能力大小, 要治理地广数十万以至数百万平方公里、 人口几百万以至几千万的国度的庞杂政务, 力不能企。因此,“自古帝王之兴, 曷尝不建辅弼之臣所与共成天功者乎!”历代君主大都注意选拔贤能,“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 统理中央行政, 调度各方机构协调运转。这种“提纲而众目张, 振领而群毛理” 的“建辅弼之臣”, 首推相位。

“相” 上承君主诏命, 下统百官, 总揽政务, 所谓“一人之下, 万人之上”。《汉书· 百官公卿表》 称:“相国、 丞相皆秦官, 金印紫绶, 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秦国丞相始设于秦武王二年, 秦昭王三十二年改称相邦, 汉代讳“邦”(高祖名邦), 改称相国、 相室。秦制, 出任丞相者皆受封侯爵。秦设纠察百官的御史大夫, 为左丞相。此为监察官之始。

丞相一职, 历朝名称不尽相同。秦汉已如上述, 隋、 唐、 宋称宰相,元、 明初又称丞相。丞相总理中央行政, 在君主政治体系中, 处于关键

地位。

君主世袭的王朝政治中, 相权有着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因为,“天子传子, 宰相不传子。天子之子不皆贤, 尚赖宰相传贤, 足相补救,则天子亦不失传贤之意”。为确保“传贤” 这一古典善政, 丞相制便至关重要。

相权作为君权的工具而设立 , 君相协力的主辅关系为理想状态。君主要物色能臣协理天下, 达成“王天下” 的目标;臣下追求“得君行道”,“有道则见, 无道则隐”。 以宋代为例, 帝—相合治被视作当然,文彦博说, 帝王“为与士大夫治天下, 非与百姓治天下”。 而相乃士大夫之首, 自视“明君” 的皇帝都竭力善处君相关系。 宋太宗对宰相说:“前代帝王多以尊极自居, 凛然颜色, 左右无敢辄进一言。 朕每与卿等款曲,商榷时事, 盖欲通上下之情, 无有所隐。”宋真宗也告诉宰辅:“军国之事, 无巨细必与卿等议之, 朕未尝专断。 卿等各宜无隐, 以副朕意也。” 这是协调君相、 和衷共济的主张。

二、相被君视作天敌 —萧何为什么自毁形象

在王朝时代, 君—相关系实际运行往往并不顺畅, 发生扞格、 抵牾为其常态。 其根本原因在于君权的自私性和排他性。 君权既要任用丞相贯彻旨意, 又时刻提防相权分割、 架空君位。 君权与相权始终处在这种微妙的合作又竞争的关系之中。

西汉初, 丞相职权范围宽广,“上佐天子理阴阳, 顺四时, 下育万物之宜, 外镇抚四夷诸侯, 内亲附百姓, 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 , 内政、 外交、 民政、 立法、 司法、 用人、 赏罚, 均在其管辖之内, 有职有权,“汉典旧事, 丞相所请, 靡有不听” 。 正因为如此, 王权对相权多有

防范。汉王刘邦率兵在外, 屡屡遣使慰问留守后方的丞相萧何(?—前193)。 萧何询问高人, 汉王其意安在,“鲍生谓丞相曰: 王暴衣露盖,数使使劳苦君者, 有疑君心也。 为君计, 莫若遣君子孙昆弟能胜兵者悉诣军所, 上必益信君” 。 萧何便以子孙昆弟为人质, 以换取刘邦的信任。除鲍生外, 召平等人也先后给萧何敲响警钟。

刘汉建国, 以萧何功劳第一, 封侯拜相。萧何计诛韩信, 更得皇帝恩宠, 除加封外, 还派一名都尉率五百名士兵作相国护卫。诸人前来为萧何致贺, 唯有召平告诉萧相:祸患从此开始了。你留守朝中, 未遭战争之险, 反而增加封邑并设卫队, 这是因为淮阴侯刚在京城谋反, 对你也心存怀疑。萧何听从召平之议, 辞谢皇帝封赏, 刘邦果然高兴。英布谋反, 皇帝亲征, 萧何每次派人运送军粮, 身在前线的刘邦都要询问来人:萧相国在长安做甚?使者答曰:萧相国清廉爱民, 深受百姓拥戴。刘邦听毕, 沉吟良久。使者回长安向萧何报告, 萧何明白:皇帝起疑心了。于是大肆挥霍, 又强占民田民宅, 低价购置、 赊借良田, 引起民愤。

刘邦获悉消息, 大觉欣慰, 对萧何放下心来。萧何不惜自毁形象, 以去帝王疑心, 求得自保。萧何素以谨慎著称, 尚且难容于君主, 唐人卢照邻诗云:“专权判不容萧相” , 由此可见君权与相权的微妙关系。《史记》 不惜笔墨作这些载述, 表现君权对相权的猜忌、 相权对君权的防范, 颇具典型意义。 也有帝王注意发挥相权的作用, 如唐太宗批评“励精之主” 隋文帝“至察则多疑于物”,“每事旨自决断, 虽则劳神苦形, 未能尽合于理, 朝臣既知其意, 亦不敢直言。 宰相以下, 惟即承顺而已”。 太宗自称:“朕意则不然, 四海之众, 千端万绪, 须合变通, 皆委百司商量, 宰相筹画, 于事稳便, 方可奏行。 岂得以一日万机, 独断一人之虑也。” 但汉唐以降, 君相协合者少, 君权排斥相权者居多, 这是君主集权政治的基本属性所决定的。

三、相权走弱

秦制确立以后, 诸朝政制的大趋势, 是君权增强, 相权日益走低。以西汉而论, 帝—相矛盾层出不穷, 除前述高祖对萧何用而疑忌之外, 名例还有文帝与周勃(?—前 169) 角力, 景帝与周亚夫(?—前143) 争斗。 略述后者: 景帝欲废太子刘荣, 周亚夫反对。 景帝应母亲窦太后之意, 要封舅舅王信为侯, 周亚夫以汉朝祖制(非刘氏不得王, 非有功不得侯) 为由, 称“今信虽皇后兄, 无功, 侯之, 非约也”。 周亚夫否决景帝旨意, 帝、 相矛盾加深, 景帝终以“谋反” 惩处周亚夫, 周在狱中绝食而亡。 这说明皇权—相权斗争的残酷性, 且多以君胜相败终局。 也有相权得势的例子, 如武帝亡, 内朝尚书霍光专权, 废一帝(昌邑王刘贺从帝位贬为海昏侯), 立一帝(宣帝刘询)。

西汉中期以降, 丞相权势明显削弱:其一, 丞相的单独行政权被一分为三, 原来地位在丞相之下的太尉、 御史大夫地位提高, 与丞相平起平坐, 三者改称大司徒、 大司马、 大司空, 分掌民政、 军事、 土木营造,互不统属, 均对皇帝负责。 其二, 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御史台, 代表君权对相权实行监督、 制约。 其三, 强化“内朝” 以与“外朝” 对峙。 武帝时, 选拔职位远低于丞相的内廷办事人员参与朝政, 甚至包括部分宦官,形成宫内决策机构, 牵制以丞相为首的行政系统。

东汉仍以三公(大司徒、 大司马、 大司空) 为丞相, 但权力锐减,“今之三公虽当其名, 而无其实” , 而“内朝” 地位进一步上升, 掌管内廷文书的尚书机构扩大, 正式称尚书台,“出纳王命, 赋政四海, 权尊势重, 责之所归” 。 仲长统(180—220) 说, 丞相职权“曩者任之重而责之轻, 今者任之轻而责之重” , 其变化原因, 正在于君权对相权的猜忌。

隋朝中央政权确立三省六部制。尚书、 门下、 内史三省长官并为宰相, 共掌国政; 尚书省下分设吏、 民、 礼、 兵、 刑、 工六部, 每部又辖四司, 进一步分割相权。 六部事务在秦汉时由九卿分掌, 魏晋后分曹治事, 曹变为部, 隋以后称六部, 比附《周礼》 六官。

唐承隋制, 但改内史省为中书省。因三省长官名位太高, 皇帝往往故意将其空置, 而以副职或其他官员代行三省长官的宰相职务, 其人数有时多达十余人, 其目的显然在削弱相权而强化君权。 六部中的“民部” 为避太宗李世民讳, 改称“户部”, 以后六部通称吏、 户、 礼、 兵、 刑、 工。

宋朝用“分化事权”“官与职殊” 的手段来抑制相权。 从宋太祖始,变“独相” 为“群相”, 以分散相权。 枢密院掌军事, 中书门下省掌行政, 三司徒掌财政。 中书门下省长官称“中书门下平章事”, 行宰相权,无权过问军事、 财政, 且事事须请示皇帝, 不仅大政方针, 而且具体措施, 也要由皇帝裁决, 宰相权力越来越小。

由唐至宋, 相权走向低落, 仅从君相礼仪便可见一斑。唐代“宰相上殿, 命坐。 有军国大事, 则议之, 常从容赐茶而罢”。 奏稿拟定、 进入, 皆由宰相办理, 皇帝于宫中亲览, 用御宝, 允许其奏。“由唐室历五代, 不改其制。”至宋代中期以降, 元朝废尚书、 门下省, 以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关, 其长官中书令, 由皇太子亲任。“惟皇太子立, 必兼中书令”, 中书令之下, 才设丞相, 体现君权对相权的直接控辖。

四、明清取缔丞相制

明代君主专制走向极端, 朱元璋登极之初便刻意限制相权, 于洪武四年免去李善长相职, 代之以汪广洋, 又切断中书省与各行省的关联, 架空丞相主持的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 以谋反罪名处死丞相胡惟庸, 取消中书省, 废除丞相职位, 提升六部官秩, 规定六部长官直接对皇帝负责, 君权囊括相权。 他还颁布诏令:“以后嗣君, 其毋得议置丞相, 臣下有奏请设立者, 论以极刑。” 明代及后继之清代再也没有设置丞相, 这是明代开端的一大恶政,“宰相既罢, 天子之子一不贤, 更无与为贤者矣”。

明清两代设立辅政的内阁首辅(内阁学士中为首者), 此即号称“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实” 的内阁大学士, 但实际上, 内阁大学士除个别情况(如明代嘉靖间大学士严嵩、 万历间大学士张居正) 外, 大都无宰相实权, 不过是皇帝的秘书而已。《明史》 说:

自洪武十三年罢丞相不设, 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 以尚书任天下事, 侍郎贰之, 而殿阁大学士只备顾问。帝方自操威柄, 学士鲜所参决。其纠劾则责之都察院, 章奏则达之通政司, 平反则参之大理寺…… 分大都督府为五, 而征调隶于兵部。

这“罢丞相不设”“帝方自操威柄”, 点化出皇权专制的特色:皇帝集君权、 相权于一身, 亲自统领各事权机构(六部、 都察院、 大理寺、 通政司、 五军都督府等)。 黄宗羲指出:

有明之无善治, 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

诚哉斯言!

朱元璋曾留下两条断然不移的遗命, 一是不设丞相;二是不许宦官读书, 以免干政。 而明代后世谨遵废相之旨, 却大开宦官干政之门, 可谓弃其善治、 行其乱政,“是注定要演为一大悲剧, 造成中国史上最可怖之黑暗时代”。

专制皇权排斥相权, 并非个案, 清代乾隆皇帝对宰相握有实权也十分疑忌, 他曾专门撰文非议相权, 表述了帝王绝对集权的病态心理:

夫用宰相者, 非人君其谁乎?使为人君者, 但深居高处自修其德, 惟以天下之治乱付之宰相, 己不过问, 幸而所用若韩、 范, 犹不免有上殿之相争;若不幸而所用王、 吕, 天下岂有不乱者, 此不可也。且使为宰相者, 居然以天下之治乱为己任, 而目无其君, 此尤大不可也。

乾隆在这里流露出对王安石一类权相的忌恨, 并谴责宋儒的以天下国家为己任、 不为国相即为国师的精神。 乾隆所希望的是, 士子们成为君王的文学侍从或不问政治的书蠹。 乾隆是容不得臣下以“名臣” 自居的。 有一文臣尹嘉铨因编《小学大全》 上呈皇帝, 得乾隆嘉许。 尹嘉铨以为自己深得皇上青睐, 致仕( 退休) 后上奏, 为父亲请谥, 乾隆颇不高兴, 朱批“与谥乃国家定典, 岂可妄求”, 但尹氏不知趣, 再上一本,请许“我朝” 名臣汤斌、 范文程、 李光地、 顾八代、 张伯行等“从祀孔庙”,“至于臣父尹会一, 既蒙御制诗褒嘉称孝, 已在德行之科, 自可从祀, 非臣所敢请也”。 这下触怒乾隆, 朱批:“竟大肆狂吠, 不可恕矣! 钦此。” 将尹嘉铨着加恩免其凌迟之罪, 改为处绞立决。 乾隆严惩尹氏, 意在厉禁臣下以“名臣” 自居, 只能做平庸安分的臣仆。 乾隆得意地说:

朕以为本朝纪纲整肃, 无名臣亦无奸臣, 何则?乾纲在上, 不致朝廷有名臣、 奸臣, 亦社稷之福耳。

乾嘉学派之所以趋于训诂考订一途, 秦汉以来沿袭千余年的丞相制度消亡于明清, 均与君主集权政治发展到登峰造极地步大有干系。

相权由盛而衰最终取消的过程, 恰是君权不断强化以至于走向极端的最直观的对应物、 参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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