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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昌玉:两河流域文明的起源、演变及其特质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 2023-11-19 19:01 发表于北京

作者:刘昌玉,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原载:《中国历史研究院集刊》2022年第2期

摘 要:古代两河流域文明是世界最早的原生文明之一,历经3000余年而亡,在人类文明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两河流域文明起源有两个最重要标志,即城市国家出现和文字发明。该文明在政治形态上经历城邦、区域国家和帝国的演变过程;在经济形态上由“家庭经济”转向“贡赋经济”,同时伴随私人经济盛行和货币化的不断推进;在思想文化上呈现出神权性、开放性与多元性三个重要特质。

关键词:两河流域 文明起源 城市革命 国家形态 神权性

文明起源问题是学术界长期关注的重大课题。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提出,“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文明“三要素”说(冶金术、文字和城市)早已不是国际学术主流观点,被国内外学者所摒弃。自1857年亚述学诞生起,学界对于古代两河流域文明起源的讨论从未停止,但意见并不一致,出现若干种观点与理论。其中,较有代表性的理论包括演进论、适应论、人口压力论、灌溉论等。学者并未把文明起源归纳为单一动因,而是在诸多动因中特别强调其中一种。笔者通过总结与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结合最新研究动态,试图梳理与提炼两河流域文明起源与发展的规律及文明特质。

一、两河流域文明起源与标志

两河流域是人类文明发源地之一,南部的苏美尔文明是世界上最早的文明,大约起源于公元前3500年至前3200年。以前学者将文明起源的“三要素”或“四要素”说套用到古埃及、两河流域文明等原生文明上,但笔者发现,两河流域文明的起源主要指城市和文字的出现,尤其是城市,即所谓城市革命或城市化进程是国家产生的前提条件。

城市和国家起源是讨论两河流域文明起源与发展的核心问题。德布卢瓦等认为,两河流域文明与埃及文明兴起的标志,是不断推进的城市化过程、国家产生和文字发明。城市化是两河流域文明起源最重要的标志,又被看作城市文明的典型。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世界上第一个真正的城市出现在巴比伦尼亚南部的乌鲁克,大约处于乌鲁克文化晚期(前3500—前3200)。城市化为什么在该时期出现,又为什么首先在乌鲁克出现,是学界重点关注的两个问题。首先,城市起源是长期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城市起源的前提是定居生活,定居生活的前提是农业生产方式,即农业的起源。

大约公元前9000年,农业最早起源于两河流域,人们开始长时期生活在同一地区,定居生活逐渐形成。公元前7000年,两河流域平原降雨量较多的上游地区普遍出现农村。公元前6000—前5500年,在两河流域下游,聚落广泛普及。从公元前5千纪至前4千纪,西亚地区发展差异性形成,“原始城市”(protourban)出现于叙利亚北部哈布尔河上游平原,以及两河流域南部冲积平原。公元前5千纪欧贝德时期,聚落数量逐渐增多且多有差异,分为小的城镇中心和农村。

公元前4千纪是两河流域“原始城市”向真正城市过渡的关键时期。在公元前4千纪早期,随着乌鲁克时期开始,聚落数量突然大幅增加,规模显著扩大,且在两河流域南部和北部出现差异。在北部,人口密集的中心聚落连同周围小聚落一同出现。随着时间推移,小聚落合并到大聚落,如布拉克的大聚落面积达130公顷,分散在广阔区域,聚落之间有大片空地。据最新古DNA研究数据表明,布拉克城市化是不同族群移民的结果,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聚集,在城市定居后产生社会分化(social segment),为考察两河流域城市化进程提供了另一种模型。相反,南部民众生活在农村。其中,巴比伦尼亚中部与南部居民总人口几乎相等,但中部民众居住在3个30—50公顷不等的中心区,而在南部只有一个面积70公顷的中心区,即乌鲁克。乌鲁克城市中心的雏形逐渐凸显。

从公元前4千纪后半叶开始,两河流域南部政治体在规模、内部差异性、等级制度方面超过邻近地区。据古气候学研究理论,大约公元前3200年至前3000年,两河流域北部旱作农业区由于极度干旱的气候而崩溃。到公元前4千纪晚期,两河流域南部成为交往中心,新兴城邦分裂为政治上相互敌对的小城邦。大约在公元前3200年,乌鲁克聚居地的范围比欧贝德时期大10倍多,城市正式形成。乌鲁克由两大公共区域组成(一个由城墙围起,另一个没有围墙),面积至少有250公顷,居住2.5万—5万人。两个区域是祭祀区,西区以供奉安神的白庙为主(因墙上涂有白色石膏故名),东区是供奉伊南娜女神的埃安那神庙。有学者认为,除祭祀功能外,乌鲁克城区更可能是中心行政管理机构。兼具宗教与世俗双重功能的城市复杂体出现,标志着乌鲁克城市化完成。

城市化为什么最早在乌鲁克形成?城市化形成的标志性因素是什么?有观点认为,早期城市出现和政府制度化的复杂现象,不能仅靠经济因素来解释。在构建早期城市位置、形式和布局时,文化因素和经济因素同等关键。从酋邦到国家的演变,关键经济因素决定了国家出现在哪里,如自然资源分布位置、资源提取机制的完善和贡赋方式的出现等。环境影响、社会制度、经济机制结合,使西亚最早的城市文明产生于两河流域南部乌鲁克,而非其他地区。乌鲁克的城市化现象被柴尔德称为“城市革命”。

从政治角度而言,城市革命标志着国家或早期国家的起源。从生产方式角度,城市革命导致专业化分工和社会经济分层出现。城市革命的第一个影响是社会分工与社会组织的出现。劳动的专业化分工,是两河流域南部城市生活的特征之一。剩余产品从生产者流向专业化人员,后者不需要从事生产。其中,行政管理者(书吏、管理员、保管员)以及从事祭祀活动人员(祭司)处于城市顶层。社会组织在宗教与世俗上层建筑的代表分别是神庙和宫殿,既是行政与决策中心,也是剩余产品积累中心以及再分配体系的核心。

除了作为人或神的居所,以及政治与宗教意识形态的公共表现中心之外,神庙和宫殿的周边还建有工作坊、仓库、书吏学校和档案库等。随着社会组织兴起,人口开始分为两类,一是专门为宫殿服务的技术人员,获取配给和土地份额,成为国家政治与经济精英集团。晚期乌鲁克的职业表泥板(lists of professions)列举了大量职业名称,表明当时的社会分工已十分普遍。二是由家庭组成的农业劳动者,拥有土地和牲畜,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但要将剩余产品缴纳给国家进行再分配,同时要被征召服劳役。城市革命的第二个影响主要是社会阶层(即阶级)出现。阶级差异成为城市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每个专业化部门包括首领、训练人员、监督人员和工匠等若干等级。新的专门化分工演变为分层化社会,具有明显的阶级分化特点。

古代两河流域文明起源的另一重要标志是文字的发明。摩尔根和恩格斯提出“由于拼音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过渡到文明时代”。文字的发明是人类文明起源中最明显以及最具象征性的因素,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正如有学者所言,文字“是苏美尔文明的典型特征”。古代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cuneiform)是目前已知世界上最早的文字系统,因笔画形似“楔子”故名。楔形文字由苏美尔人发明,用以书写苏美尔语,后来被西亚其他语言借用,如阿卡德语(分为巴比伦方言和亚述方言)、埃卜拉语、埃兰语、赫梯语、胡里语、乌加里特语、乌拉尔图语、古波斯语等,是古代西亚的通用文字体系,直至约公元75年帕提亚王国时期完全被字母文字取代。楔形文字的主要书写材料是泥板,此外还被铭刻在建筑物、石碑、金属器、印章和珠饰上。

楔形文字起源于大约公元前3200年的乌鲁克,作为一种记账工具,标志着史前时期结束、历史时期开始。文字起源被认为是信史开端标志的观点过分简化,甚至是错误的。传统观点认为,苏美尔史诗《恩美卡尔与阿拉塔之王》是反映苏美尔人“文字起源观”的第一部文学作品。史诗主人公乌鲁克国王恩美卡尔是楔形文字发明者,发明文字是为了便于记住与传递复杂口头信息。不过,此看法受到学界质疑。据不同学者的观点,陶筹(tokens)、实心泥球(bullae)、空心泥球、计数泥板、滚印等,是前文字时代主要记录载体,也被认为是楔形文字发明的主要诱因。其中,以陶筹论最为著名。本质上,楔形文字的发明,是伴随城市化进程下社会分工与行政管理复杂化的产物。最早的文字用来记录神庙等的经济活动,随着中央集权经济发展,宫殿与神庙的官员需记录粮食和牲畜进出情况。例如,乌鲁克Ⅳ时期的原始楔形文字泥板(古朴文献)记录了大麦被分配给工匠的情形。据统计,乌鲁克早期文献有85%属经济类,涉及神庙进出物品(如牲畜和纺织品);15%属辞书类,包括不同物品、动物和官吏的名称。不过,这些泥板仍然难以理解,考古背景也不清楚。

随着乌鲁克城市发展成熟,国家开始出现,城市的发展是国家产生最重要的基础。在国家起源和早期发展过程中,多种要素相继出现,文字出现并广泛用于社会管理,神庙经济与长途贸易不断发展,对外征服战争开始出现,民族迁徙与融合不断加剧。上述因素共同促进了古代两河流域文明的独特发展。

古代两河流域文明大约产生于公元前3500年至前3200年,一直到公元前539年最后一个本土政权——新巴比伦王朝的灭亡为止,持续3000年左右。古代两河流域文明作为古代世界最重要、最具代表性的文明之一,追溯其起源,对于探究两河文明3000年发展道路尤为重要。

二、两河流域政治形态的演变

关于古代两河流域政治形态演变研究,首要问题是历史分期,在此基础上探究不同时期政治形态特征。如同中华文明及世界其他古代文明,古代两河流域3000年历史发展过程也分为若干统一时期和分裂时期(或称中间期)。按王朝更迭分期,是较直观简明的方法。据此,古代两河流域历史可分为早王朝、阿卡德王朝、乌尔第三王朝、伊新王朝、拉尔萨王朝、巴比伦第一至十王朝等,主要是以两河流域南部(巴比伦尼亚)为主体的王朝划分,来源依据是《苏美尔王表》等王表材料。

第二种是千纪分期,即将古代两河流域文明分为公元前3千纪、公元前2千纪、公元前1千纪三大时段,大致对应苏美尔文明、巴比伦文明和亚述文明。千纪分期法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接受,用以宏观考察古代两河流域文明的整体历史演变,但缺点亦十分明显,即只能粗略概括一千年的历史发展共性,忽略具体细节及异质性。第三种是考古学分期法,将古代两河流域文明分为新石器时代和铜石并用时代(史前)、早期青铜时代(早王朝至乌尔第三王朝)、中期青铜时代(伊新—拉尔萨王朝至古巴比伦王国)、晚期青铜时代(中巴比伦—中亚述时期)、早期铁器时代(前12—前9世纪)、帝国与统一时期(新亚述帝国、新巴比伦、波斯)。也有学者综合运用两种或三种分期法,形成混合分期法。例如,德布卢瓦等综合运用千纪分期法与考古学分期法,认为两河流域的历史在公元前3千纪对应早期青铜时代,公元前2千纪对应中期青铜时代(约前2000—前1600)和晚期青铜时代(约前1600—前1200),公元前1千纪对应早期铁器时代(约前1200—前750)和西亚帝国时代(约前750—公元651)。

不过,以上三种分期法均未充分体现古代两河流域文明的国家形态演变特色。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亚述学家范德米罗普以国家形态为依据,将两河流域文明划分为城邦、区域国家(或王国)、帝国三个阶段。“三分法”理论与国内外学者关于中国古代国家形态或类型演变的诸多理论有相同之处,是目前有关两河文明历史分期以及文明发展规律最新研究成果。利韦拉尼概述道:“古代近东的国家形态演变,首先是从定居式农村和季节性放牧聚落,逐渐演变为城邦,特征是以一个城市作为农牧业中心;其次是城邦演变为区域国家,统治若干地区和城市;最后是许多越来越强大的国家发展成为帝国。”

城邦、区域国家、帝国三分法,难点在于确定三者之间的过渡时间及时长,每个阶段的定性及其与前后期的区分,尤其是对于区域国家和帝国之间的界限,不同学者观点相差甚远。范德米罗普将公元前3千纪对应于城邦时代,认为阿卡德王朝和乌尔第三王朝是城市王朝或城邦,将该时期的历史归于城邦阶段;公元前2千纪对应区域国家时代,在此阶段早期,区域国家出现,可控制更广大的区域,但区域国家在政治体制上与同时期其他国家没有本质区别,持续时间不长,多是在杰出君王统治下因一系列战争胜利而建立,在其去世后便崩溃,到公元前2千纪后半期才逐渐稳定;公元前1千纪对应帝国时代,在该时期,两河流域才发展成帝国。尼森将公元前2350—前2000年称为最早的区域国家(First Territorial States)时期,认为早王朝是城邦时期,自阿卡德王朝进入区域国家时期。尼森后来观点有所调整,将阿卡德王朝到古巴比伦时期(前2350—前1595)称为最初中心国家(First Central States)时期。在早期,中心国家不稳固,城邦常重获独立。直到公元前2千纪,城邦体系寿终正寝,区域国家正式形成。

尼米特内扎特将公元前3千纪定义为城邦和“部族国家”(Nation-States)时期,将公元前2千纪定义为新王国(New Kingdoms)时期,将公元前1千纪定义为帝国时期。凯珀将区域国家特指早王朝晚期的拉伽什,将阿卡德王朝和古巴比伦定义为帝国。在关于两河流域国家起源最新论述中,贝纳蒂等虽运用了城邦、区域国家、帝国“三分法”理论,但下限只到公元前2千纪前半叶,具体为:城市革命时期(前3800—前3300)、原始国家时期(前3300—前3100)、城邦时期(前3100—前2550)、王国时期(前2550—前2350)、帝国时期(前2350—前1750)。

关于两河流域不同时期国家形态的讨论,分歧最大的是对阿卡德王朝的认识。许多学者借用“帝国”一词,称其为“阿卡德帝国”(Akkadian Empire)或“最初的帝国”(First Empire)。法国学者沙尔潘对源自古罗马的“帝国”一词是否适用于阿卡德王朝提出疑问。

笔者同意范德米罗普关于城邦、区域国家、帝国的“三分法”,但不同意其将阿卡德王朝和乌尔第三王朝定义为城邦时期,更不同意许多学者将二者定义为帝国的观点。笔者认为,约公元前3200年至前2350年为城邦时期,对应乌鲁克晚期、捷姆叠特纳色时期和早王朝时期,特点是若干城邦并立,部分城邦之间爆发冲突与争霸战争;约公元前2350年至前1000年为区域国家时期,包括阿卡德王朝、乌尔第三王朝、古巴比伦—古亚述时期和中巴比伦—中亚述时期,特点是通过合并若干城邦及其周边区域,形成统一国家,有较为强大的中央政府以及完善的地方治理措施(如行省制度和赋税制度);约公元前1000年至前539年为帝国时期,包括新亚述帝国和新巴比伦帝国,主要特征是不断对外征服,扩张区域突破两河流域,延伸至整个近东,将被征服地区纳入帝国直接统治之下。值得注意的是,行省制度是王国和帝国的政治根基,也是后两种国家形态与城邦体制的本质区别。基于此,下文将集中讨论古代两河流域的城邦、区域国家和帝国三种政体。

学者将苏美尔城邦视为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国家形式,特点是以中心城市为主,周围环绕着次中心城市、小城市和农田。学界一般认为,最早的城邦形成于乌鲁克扩张期。城邦最初由农田、人工渠和农村组成,有生产和行政中心、神庙和宫殿。在早王朝时期(前3000—前2350),许多新城市发展起来。苏美尔地区有30多个城邦,每个城邦都有各自守护神和统治者“恩西”(苏美尔语为图片)或“恩”(苏美尔语为en)。曾有观点认为,苏美尔城邦的土地都属于神所有,城邦经济理应由神庙控制,是为“神庙经济”,但该观点早已被学界摒弃。据苏美尔史诗《吉尔伽美什和阿伽》反映的主题思想,两河流域城邦时代早期,城邦首领、长老大会和城市大会(unken)共同组成城市决策机构,首领的决定名义上需得到长老大会和城市大会同意,政治统治具有原始民主特点。

大约公元前2500年,基什城在苏美尔地区取得霸主地位,它的统治者获得“王”(苏美尔语为lugal,音译为“卢伽尔”)的称号,此后该称号被其他取得霸主地位的城邦统治者沿袭。城邦之间会达成某种共识,认同尼普尔城守护神恩利尔至高无上的地位,但为争夺土地或水资源也爆发冲突、战争,如《埃安纳吞鹫碑》就记载了温马和拉伽什之间的战争。为了制衡并防止城邦间发生冲突,城邦之间结成同盟,由盟主统治,其权力被所有联盟城邦承认。

城邦时代末期,新型国家管理形式开始萌芽,专制王国成为继苏美尔城邦之后的又一统治模式。有学者认为,因为城邦彼此过于相似,以及持久的相互冲突,导致无法自发得到更高层次的融合,直到阿卡德王朝的建立者萨尔贡建立新制度,形成新形式,即“原始国家”(pristine state)。阿卡德王朝创立的新国家形式,与松散的城邦相比,组织形式更紧密,也更集权。二者的区别为:其一,阿卡德王朝统一阿卡德和苏美尔地区,实际控制区域变大;其二,虽然阿卡德王朝的具体组织形式仍不甚清晰,但各地的恩西逐渐丧失独立性,被国王指派的官员取代;其三,阿卡德王朝具有更强的对外扩张倾向,其军队到达地中海。阿卡德王朝虽然持续时间较短,但组织形式得以延续。城邦虽依然存在,但阿卡德王朝的国家形式才具有发展为帝国的可能性。王献华认为,阿卡德王朝既是“原始国家”,也是一种形式的帝国。

针对阿卡德王朝能否被称为“帝国”,从20世纪下半叶开始就争议颇多。博泰罗最早将阿卡德王朝称为帝国,认为其很大程度上依靠被征服地区的贡赋,对被征服地区的控制手段以提取贡赋为主。利韦拉尼认同将阿卡德王朝视为帝国,认为阿卡德国王萨尔贡创立了新王权,为最早的帝国奠定基础。他还表示,阿卡德王朝的政治思想比其政治结构更符合帝国特征。斯坦因凯勒认为,所谓帝国就是一个国家主要通过军事征服手段控制地理面积较大、文化与种族多样化的区域,并可以在该区域持续施加政治影响。阿卡德王朝曾发动大范围军事征服,对巴比伦尼亚南部苏美尔城邦实行直接统治,在政治和经济上整合巴比伦尼亚南北部,推行统一的意识形态,因此可称为帝国。

范德米罗普对阿卡德王朝的性质持不同观点,称其为城市王朝(city-dynasties),主要原因有三:一是虽然阿卡德王朝在政治、思想等方面加强集权,但体制不够成熟,如阿卡德国王任命原苏美尔城邦的统治者(恩西)作为王朝地方行省总督,带有浓厚城邦遗存;二是国家体制不完善,阿卡德的霸权并不稳固,苏美尔城邦叛乱时有发生;三是阿卡德王朝依然是以一座城市为核心的国家,统治中心位于阿卡德城。综上所述,学者虽然在阿卡德王朝的性质问题上存在分歧,但均认可该王朝开创了两河流域历史上新国家形态,因此将其作为两河文明发展分水岭。

笔者认为,应将阿卡德王朝视作区域国家而非帝国或城邦,理由如下。其一,阿卡德王朝与早期城邦有极大区别,其控制多个原城邦,最重要特征是将原先的独立城邦统一划归王国地方行省管辖,利用总督实行直接统治。阿卡德王朝凌驾于原城邦之上,其国家形态应当高于城邦,其创立的行省制度为古代近东后来的统一王朝统治奠定政治基础。其二,阿卡德王朝的国家形态在两河流域历史上得到延续,其灭亡后部分城邦虽重获独立,但不久后乌尔第三王朝再次统一巴比伦尼亚。到公元前2千纪,城邦体制在两河流域几乎消失殆尽,证明阿卡德创立的国家形态不是特殊现象,而是取代城邦成为常态。其三,它与公认的“帝国”有一定差距。从目前资料看,无法准确断定其真正控制的区域面积,而从原城邦的数次叛乱可知,阿卡德王朝未能有效控制巴比伦尼亚。它与公元前1千纪的亚述帝国相比,无论在统治面积还是实际控制力方面都无法相提并论,因此不能称为帝国。

古代两河流域文明真正的帝国时代,始于公元前1千纪的新亚述帝国。亚述的历史,也是帝国思想发展的历史。从公元前14世纪开始,新帝国统治体系在亚述城邦的寡头政治基础上形成。亚述成为由国王和贵族主导,以扩张主义为特征的中央政治主体。亚述帝国对被征服地区的统治方式与之前的国家不同。以古叙利亚地区为例,亚述帝国使用三种方式管理。第一种为设立行省,行省总督由亚述国王指派,受其控制。例如,到提格拉特帕利沙尔三世统治时期,整个古叙利亚地区除少数几个腓尼基城市,几乎都已纳入亚述帝国行省体系,受其直接控制。第二种为建立附属国,首领通常为该地区原统治者,但需定期纳贡,是历史上两河流域国家对被征服地区的普遍做法。第三种为建立傀儡国,首领通常由亚述帝国扶植当地人担任,也需定期纳贡。

此外,亚述帝国王权观念也是帝国统治的根基。亚述国王是阿淑尔神代理人,代替神行使权力,接受帝国臣民宣誓效忠,宣誓者包括官员和平民,以及附属国统治者。亚述人认为,阿淑尔神给世界带来秩序,国王负有将阿淑尔神的统治扩展到其他地方的义务,也是亚述具有极强扩张倾向的原因之一。亚述国王几乎每年都会发动战争。亚述帝国的官僚体系表现出较强集权性,是金字塔状层级结构,官职由国王授予且无法世袭,为防止官员将权力传给后代,还设有大量宦官。官员没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可同时负责行政、军事、宗教等事务,国王和官员之间强调个人忠诚。值得注意的是,帝国时期的行省制度相较王国时期,一是统治区域明显扩大,二是取代王国时期核心区—边缘区的统治模式。帝国对被征服地区采取统一的中央—行省模式,尤其是边远地区亦被纳入行省体制,此系公元前1千纪近东帝国发展的典型特征。

三、两河流域经济形态的演变

关于古代两河流域经济形态演变,学者主要关注获取公共收入和资源的方式和手段的演变,包括战争掠夺、纳贡、贸易等。其中,税收体系是获取资源和国家收入的基础。古代两河流域的经济形态以国家经济为主还是以私人经济为主,学界存在诸多争议。波兰尼认为,现代的、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理论不适用于古代世界,经济的社会嵌入型决定经济行为。不过,其观点受到许多学者质疑。奥本海姆认为,市场发源于埃兰和安纳托利亚,后传入两河流域。两河流域的经济行为不能简单地被认为完全由官方主导,如公元前2千纪早期的古亚述贸易就不仅仅是官方主导下的行动,明显受到社会结构影响。

从公元前4千纪末至公元前3千纪,两河流域出现“家庭经济”(oikos economy)特征。“家庭”(oikos)这一术语源于古希腊,家庭经济的概念首先由洛贝尔图斯(K. Rodbertus)发展,后由布赫(K. Bücher)和韦伯(M. Weber)详细阐释,指一个家庭独立生产并消费大多数产品(如金属、奢侈品等)的经济模式。古代两河流域的家庭经济有两个特点:其一,整个国家都可看作统治者的家庭。大型公共机构的产生有多种原因,一是修建灌溉设施的需要,二是社会分层的出现。家庭劳动力的特征是高度专业化,有基于性别和年龄的劳动部门分工。据吉尔苏文献记载,这种家庭的苏美尔术语为图片(直译为“女性之家”),由拉伽什统治者的妻子担任首脑。除获取配给外,家庭成员也可能获得份地,份地原则上不能继承,但实际上很多是可以继承的,份地可以租给非家庭成员,以此获得租金。家庭的基本需求可以通过内部满足,只有少数物资需从外部获取。其二,家庭经济具有再分配性。物品先由统治者占有,再由相关机构分配给生产者,在两河流域多由神庙或宫廷承担分配工作,大部分人的经济生活依赖神庙或与神庙有联系。到公元前3千纪晚期的乌尔第三王朝,家庭经济已较为复杂,并呈现新特点。

公元前2千纪开始产生“贡赋经济”(tributary economy),原因是外族入侵、土地盐碱化、家庭经济对生产生活的过分控制等。由于承担贡赋者需要向国家缴纳财物(实物或金银),因此这种经济模式被称为贡赋经济。贡赋经济模式下,大型生产工作被分成小块分配给个人(农民或商人),生产工作不仅包括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等,还包括征税、物品运输、物品储存、长途贸易等。农业生产逐渐独立进行,农民不再需要每日或每月从相关机构领取份额,而是分得农田或果园,然后向相关机构缴税。贡赋经济下国家机构对生产的控制减弱,个人经济活动的自由度提升,国家也将生产风险转嫁至个人。除被分配的土地外,也存在私人所有土地。私人经济的活跃或许促进不同交易形式的产生。除再分配交易形式外,也存在互惠交易(reciprocal exchange),但互惠交易不一定由再分配交易转化而来,也没有取代再分配交易,二者共存于两河流域。

公元前1千纪两河流域的经济与公元前2千纪相比,基本形式没有变化,国家、神庙、私人依然是两河流域经济的基本要素,主要的不同体现在城市化、货币化和私人经济比重的增加。这一时期,巴比伦尼亚北部的城市化程度加深。通过战争和贸易得来的白银流入市场导致货币化盛行,国家更倾向于征收白银而非实物,进一步加深货币化趋势。神庙在经济生活中依然占据重要地位,但私人经济盛行和货币化趋势,成为公元前1千纪上半叶两河流域经济最具代表性的特征。

四、两河流域文明的特质

公元前539年,最后一个本土王朝新巴比伦被波斯所灭,两河流域3000年文明史中断。作为两河文明重要标志之一的楔形文字,继续被使用至大约1世纪,此后两河流域文明只在古典作家和圣经文献中有些许记载,成为“死”文明,直到近代被重新发现。两河流域文明虽然是一个中断文明,但对人类文明的贡献与影响是无法被磨灭的,从农业与城市的起源、青铜器的制造、文字的发明等,两河流域文明创造了多项“世界第一”。例如,美国亚述学家克莱默在其著作《历史始于苏美尔》中,共列举39项两河流域人们创造的“世界第一”。此外,古代两河流域文明对波斯帝国、希腊化时代以及西方文化的影响也十分深远,如在天文学、哲学思想、洪水故事、字母文字起源等方面,甚至被一些学者称为“西方文明的源头”。在思想文化领域,笔者认为古代两河流域文明有三个重要特质:神权性、开放性与多元性。

第一个特质是神权性,或说古代两河流域是神权社会。据学者统计,两河流域万神殿的神多达三四千位,其中有2000多位神具有苏美尔语名字。在50位主神中,7位拥有决定人类社会和个人命运的大权。仅次于主神的是伊吉吉神(Igigi),其下还有等级更低的神和魔,所有的神都是天神安(An)的后裔。主神可以根据清晰的世系关系进行分类,而次等神因其世系关系不清楚,只能按照功能进行划分。乌鲁克时代,多神崇拜稳定发展,苏美尔宗教体系初步形成。在早王朝时期,每个苏美尔城邦都有其保护神,城邦统治者只是保护神任命的人间代理人。尼普尔成为两河流域的宗教中心,不论朝代如何改换,尼普尔的宗教中心地位贯穿于两河流域文明始终。在阿卡德王朝,神权观念发生重大变化:一是神界等级制度逐渐形成,二是神不再作为一个城市或城邦财产和土地的所有者,表明世俗权力在逐渐兴起。

神庙和神庙权力是古代两河流域文明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权力与世俗权力的角逐也是两河流域历史发展的特色之一。《苏美尔王表》开篇即言“王权从天而降”,概述了两河流域王权来源。不过,总体上看,两河流域的王权(或世俗权)基本上处于神权(宗教权)之下,除短暂出现王权神化现象(即国王自称为神且享受与神一般的待遇)之外,王权神授思想贯穿两河流域文明发展史。例如,《吉尔伽美什史诗》记载,“神创造人类之时,已规定人生死有期,而把永生牢牢握在他们自己手里……大神阿努纳吉,聚在一起把事情商谈,命运缔造者玛米图亦在他们中间,共同对人类命运作出了最后决断。他们确定了生与死,却没有透露死亡期限”。这些体现了古代两河流域神权至上的世界观。

即使到帝国时代的新亚述时期,王权依然从属于神权,不过也要注意到,此时的国王更会利用神权为统治服务。新亚述国王,如同两河流域早期统治者,是神的总督(viceroy)和神在人间的代表,也是神与人类之间的中间人。尽管权力强大,但是他们从未被神化。不过,他们表现出像神一样的属性,使其能够作出合理决定,完成阿淑尔神的意愿。他们模仿神,认为国家的幸福依靠国王个人德性及其与王权相关仪式的实施。亚述王权的根本保障只来自阿淑尔神。理论上,国王是国家绝对统治者,其决定不能被质疑,臣属只能是“奴仆”。实际上,国王权威部分受传统亚述贵族制约,其主要决定要得到神支持。国王需要尊重传统的个人和集体财产权、赋税豁免权以及其他权利。如果国王不尊重传统,很难使国民信服其阿淑尔神管理者角色。亚述国王在作重要决定和采取重大行动之前,必须首先通过占卜咨询神的意愿。但是亚述国王不是占卜师的傀儡,不受操纵,反而会操纵占卜师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决定。亚述国王维持神圣的秩序世界,国王不仅代表神统治人类,还在神面前作为人类的代表。国王由众神选中的观念,阻碍亚述形成长子继承制,为统治带来不稳定因素。

古代两河流域文明的第二个特质是开放性。首先是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两河流域为平原地形,且有多条河流与多地紧密相连,交通较为便利。向两河流域东部进发可达伊朗高原,通过伊朗高原向东可达阿富汗、印度河流域;沿幼发拉底河北上可达古叙利亚地区,经由古叙利亚地区可达安纳托利亚半岛、地中海、埃及等;南下可达波斯湾,海路运输将两河流域与巴林、阿曼、印度河流域联系起来。两河流域处于较为开放的地理环境中。

其次,开放性体现在两河文明活跃的对外贸易方面。对外贸易的活跃源于资源不平衡。水和肥沃的土地是两河流域最充足的资源,特别是在南部地区,冲积平原给农作物提供极佳生长环境,大量产出大麦、椰枣和芝麻等。如同希罗多德称埃及为尼罗河的赠礼,人们也将巴比伦尼亚称为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的赠礼。黏土和沥青也是两河流域极为丰富的资源,黏土可制作砖块和作为书写材料,沥青则可作为黏合剂和防水材料。但是,两河流域极度缺乏建筑所用石材、木材以及矿产资源(包括铜、锡、铁、金、银等)。由于社会发展和阶层出现,两河流域对外部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催生对外贸易的繁荣。两河流域商人早在公元前5千纪就在巴林、阿曼等地活动,公元前3千纪又活跃在印度河流域。在早王朝时期,苏美尔城邦已建立复杂商路网络,阿卡德王朝和乌尔第三王朝的统治者也将控制商路作为军事扩张的目的之一。由此可见,两河流域文明具有较强对外开放性。

古代两河流域文明的第三个特质是多元性和非直线型发展。其一,社会基本结构具有双语或多语种共存、多民族共生与融合的多元化特征。公元前3千纪,两河流域存在阿卡德语和苏美尔语双语现象。后来,不同语种的人群相继进入两河流域,甚至建立若干王朝,两河流域历史发展呈现很强的多元特色。双语(或多语)现象十分普遍,最早的双语泥板出现于公元前3千纪中期阿卡德地区,即在同一块泥板上使用苏美尔语和阿卡德语来记录。此外,双语文献还包括阿卡德语—阿拉米语、阿卡德语—波斯语、希腊语—阿卡德语(或苏美尔语)等。希腊化时代巴比伦尼亚的双语(或多语)现象值得关注,希腊语—阿卡德语、希腊语—苏美尔语双语泥板,即希腊—巴比伦泥板(the Graeco-Babylonica tablets)写于公元前1世纪到1世纪。泥板的一面是阿卡德语(或苏美尔语)文本,另一面则是希腊字母写成的阿卡德语音译文本。史蒂文斯通过研究希腊—巴比伦双语泥板,认为希腊化时代的巴比伦尼亚存在一种混合教育体系,巴比伦的精英祭司同时学习希腊语、阿卡德语和苏美尔语,在希腊化世界文化交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范德米罗普从认识论角度,利用希腊—巴比伦双语泥板,研究希腊与巴比伦的文化交流。

其二,古代两河流域历史发展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族群变换频繁。周边族群入侵导致文明发展暂时受挫,却增添了文明内涵。古代两河流域文明并不是直线式发展的,中间还有不少波折。在两河流域文明3000年发展史中,除最早创造文明的苏美尔人,还有阿卡德人、阿摩利人、加喜特人、胡里人、亚述人、迦勒底人、阿拉米人等族群,尤其公元前2千纪之后,若干外来族群在两河流域建立政权,并且逐渐被两河流域文化所同化,融入到两河流域文明中。以阿摩利人为例,他们虽然是游牧民族,但很快适应并认可两河流域文化,产生了归属感,构建了阿摩利人的两河流域文化认同。在乌尔第三王朝灭亡后,阿摩利人采用两河流域城市定居生活方式,积极吸收本地区语言文化,建立了长久统治。阿摩利人没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来书写记录,而是学习使用阿卡德语楔形文字,与两河流域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概言之,阿摩利人以自身文化为基础,借用两河流域的文化传统,创造了兼具两种文化风格的阿摩利—阿卡德文化,代替了之前的苏美尔—阿卡德文化,他们坚持多元文化共存,又积极借鉴与吸收两河流域先进文化要素,达成与两河流域的文化认同。

结 语

两河流域文明起源于约公元前3500—前3200年,是古代西亚文明的代表与人类文明发源地之一。从最早苏美尔人的神话传说,到古典作家的实地考察或道听途说,再到近现代考古发掘与古文献研究的深入,学者对古代两河流域文明起源的探讨从未停息,产生若干理论与方法,至今仍在不断变化更新中。通过解读与剖析不同观点,笔者认为,两河流域文明起源有两个最重要的标志,即城市出现和文字发明。作为古代世界最重要、最具代表性的文明之一,两河流域文明3000年的发展主要包括政治方面的国家政体演进,以及经济方面的国家获取公共收入与资源的途径。公元前539年,古代两河流域文明独立发展道路中断,但其对人类文明的贡献与影响无法磨灭。

两河流域文明探源历程对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具有重要启示。其一,两河流域文明研究(亦称亚述学)长期被西方学者垄断,但从20世纪末开始,随着包括中国学者在内的世界多国学者不断参与,时至今日已然成为一门世界性学科和学问。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需世界各国学者共同努力,坚持文明多样性和多元化理念,将研究继续朝着世界性学问方向不断推进。其二,继续争取中国人文社会学科研究的国际话语权,摒弃“西方中心论”。早期西方学者从《圣经》入手研究两河流域文明,相关理论后来虽被不断修复与批评,但至今仍有生存空间,可见话语权问题不容忽视。其三,两河流域文明探源历时百余年之久,并非一帆风顺、一言始终,而是涌现许多不同理论和观点,甚至是相互对立的观点,理论的确立、完善、认同需要时间,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任重道远。作为已不复存在的文明,两河流域文明研究是探索世界文明兴衰的典型案例,如何总结与认识文明兴衰规律,对正确认识绵延至今的中华文明具有更为深远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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