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残烛人生™ ——【老潘网志】始建于2005年4月,二十年弹指一挥间。本站转载学术文章来源于网络,均注明出处,如有版权侵犯,请联系删除;如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的,请注明源自本站,禁止商用。
网盘 管理
返回首页:www.lpwz.net   ✍󠁵󠁳󠁴󠁸󠁿󠁵󠁳󠁴󠁸󠁿 残烛人生:残阳斜似火,烛泪锁心房。最忆少年恨,春秋自短长 ✉️ 互动信箱:admin@lpwz.net    今天是:
张慧:“中学西渐”推动近代法国政治变革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 2023-10-17 07:04 发表于北京

作者:张慧,作者单位:中国历史研究院世界历史研究所

来源:《历史评论》2023年第4期

“法国的教育确实建立在公开竞争考试的基础之上,而其通过竞争考试选拔官员的做法无疑来源于并且效仿了中国。”

17—18世纪的“中学西渐”,深刻影响了近代法国的政治变革。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尊重自然、崇尚理性的政治理念以及相关政治制度,为法国近代改革者提供了破旧开新的启迪,成为打破旧制度的“他山之石”,并对法国的现代化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撼动神学史观统治地位

16世纪以来,随着新航路的开辟、全球贸易和资本主义的兴起,来自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和法国的传教士、商人辗转来到中国,其中以法国人居多。传教士在当时的中西文化交流互鉴中发挥了主要作用。他们深度踏查中国的山川地形、研究中国人的思维特点和政治制度,形成了西方人最早关于中国的系统性知识,将包括“四书”、“五经”在内的七八十种中国典籍,陆续译介到欧洲。

传教士的著作不仅为欧洲人认识中国打开了一扇窗,也为他们审视自身历史文化提供了重要的参照对象。最先引起欧洲人关注和思考的是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按照古史记载,中国的历史远远早于《圣经》记录的最早年限,而且自三皇时代起,没有空缺和断裂。中国历史的古老性和连续性对基督教神学的人类起源说和历史叙事造成了冲击。由此,耶稣会士们开启了对中国历史纪年的考证与论争。

对于中国的历史记载,西方教会人士主要持三种态度。以卫匡国神父为代表的一派持接纳态度,认同中国历史纪年的真实性,承认在诺亚洪水之前,中国就已经有人居住。卫匡国神父说:“我谈到的远东亚洲,在洪水前就有人居住过,我对此深信不疑。”另一些人坚持基督教信仰传统,如法国主教博絮埃著《世界通史》,仍然遵循《圣经》确定的世界年代与人类历史起源,但将叙事对象局限于地中海沿岸诸民族范围内。还有一些神学家则尝试调和《圣经》纪年与中国纪年。1686年,柏应理神父发表《中国君主政体纪年表》,将中国历史分为两个时代:伏羲阶段为神话时代,皇帝时期为真实历史。通过界定史前传说和真实历史,柏应理神父否定了中国历史的古老性,以此维护大洪水和诺亚方舟创世的“真实性”。

到18世纪中期,随着对中国了解的深入和人文主义精神的发展,欧洲人日益接受中国古老历史的真实性,越来越多的人怀疑大洪水传说。1740年以前,西方的世界通史著作几乎都强调神学史观,但在此之后,“中国热”达到顶峰,彼时的中国正值康乾盛世,而法国君主制却深陷危机,中国成为法国人心向往之的“文明之镜”。1756年,伏尔泰发表《风俗论》,将中国列为最古老的民族,并盛赞中国的高度文明与繁盛,得到欧洲启蒙哲人的广泛认同。

在新的理解范式下,理性的历史叙述取代了传统神学史观,世界史的记录范式发生了重要变化。中国悠久的历史和文明深深吸引和震撼了欧洲人,使他们传统信仰中已成定论的“事实”发生骤变,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欧洲人的历史观念和审美旨趣,进一步激发起他们深入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好奇心与勇气。

二、滋养法国启蒙思想

路易十四统治后期的法国深陷政治、经济和文化困境,等级隔阂严重,贫富差异巨大,信仰崩塌,人心思变。法国知识阶层把目光投向遥远的中国,希望从中国的历史文化中获得拯救法国的智慧和启迪。作家弗朗索瓦·勒加写道:“两种可怕的暴政,即风俗习惯和恐怖手段,使民众变成了国王的奴隶。中国人也未曾逃过这场劫难,但他们巧妙地构思,并深深体会到,某些圣贤遗训促使他们有效地互助,以至于在他们中间从不会发现赤贫者。”

在法国知识阶层看来,作为古老的君主制国家,中法都面临等级差异和社会矛盾,是什么促使中国得以保持长期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在当时欧洲的时代和文化背景中,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是在宗教、伦理与政治关系的框架下展开的。培尔认为,中国人是无神论者,但同时拥有崇高的伦理道德。这一判定推导出一种结论,即伦理独立于宗教。莱布尼茨认为,中国人具有一套高度完美的自然神学体系,使他们达到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魁奈则说道:“中国人不区分道德和政治,在他们看来,良好的生活技艺即是良好的统治技术,所以伦理学和政治学合二为一。”总体上,中国的伦理原则与基督教的基本伦理很相似,但前者并非从某种抽象原则或法律中推导出来,而是一种能够切实确保国家幸福繁荣的经验总结,并且不以某种宗教律法强加于人。因此,法国人认为中国的政治是一种伦理政治。柏应理神父称,中国的政治伦理有两大动力:一是国王的利益与臣民的利益密切结合,甚至完全融为一体;二是国王的表率行为对臣民有垂范意义。

传教士和启蒙哲人揭示出一个“开明而理性”的中国,儒学丰富而具体的伦理教义,使得平民百姓致力于修身齐家,君主和官僚则注重顺时应势、恪守仁道、关注民生,从而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相调和。在他们看来,“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等贵贱、均贫富”、“国以民为本”、“社稷为民而立”等传统文化思想,构成一种深沉而持久的力量,不断滋养着中国人的心态和行为,成为中国独具特色的政治文化传统。很多法国知识分子都对中国的伦理政治深表叹服。例如,18世纪中期先后上台的财政总监西卢埃特和贝尔坦都是“中国迷”。西卢埃特在《中国人的政府和伦理的基本思想》中写道:“读孔夫子的书引人入胜,它使人了解中华帝国,而且它还会有更大的用处。我们从中发现,基督教哲学家也会对这些道德格言深表赞同。这位中国哲学家的书使我看到唯有大自然才能做的事,并且认为道德是一个帝国的基础,也是能使它变得繁荣昌盛的一切因素之源。”贝尔坦则借鉴中国的重农传统,身体力行,鼓励法国各地成立农学会,发展农业。

这一时期,法国传教士和政治家认为,中国的儒家伦理并非教义,而是一种理性原则,它们与政治有机统一,确保中国政治稳定和经济繁盛。这一观点促使法国知识阶层进一步怀疑宗教信仰和教会制度的合理性,而他们对中国政治与伦理的认识,逐渐演化为自我解放的力量,成为新的政治理念的催化剂。

三、启迪“开明专制”理论

法国人认为,中国的皇帝是依据自然法进行统治的。雷诺多发现,“哲学家在中国比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更有权力”,所以中国的政治具有一种“哲学王”色彩。他认为,君主深知自己并非权力无限的独裁者,而是担负明确的职责和义务,必须关注社会治安与顺应民心,才能使整个民族享有明智立法的惠泽。这种“开明专制”可以避免政治的混乱和动荡,使政治制度更加稳定可靠。

重农学派创立者魁奈也非常欣赏中国的政治文明,他写道:“中国人管理得很好,鲜有战争,也不侵犯别的国家。中国的理论完全可以作为一切国家的范例。”而中国政治的主要优势在于它是一种基于自然法的统治,“自然法不但是中国伦理道德的基础,而且是中国政治制度与社会制度的基础。中国的专制制度以自然法为依据,即皇帝自身亦须严守确乎不移的大法,所以中国的专制政治断非压制政治”。

17世纪中期以来,法国的重商主义政策弊端显现,由农业凋敝引起的危机削弱了国家的财政基础,绝对王权也面临合法性危机。作为欧洲的“孔夫子”,魁奈根据来华传教士对中国的描绘,对政治严肃井然、法律规范有序、道德淳厚质朴的中国心生向往,编写了详细介绍和赞扬古代中国的《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并据此思考和构建了重农学派的专制理论。魁奈将专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单独一人掌权,按照法律行使权力;另一种是通过篡夺王位,单独一人掌权,凭借一己意志与性情实行统治。他认为,“中国就属于第一种情况,它的制度建立于明智和确定不移的法律之上,皇帝执行这些法律,同时审慎地遵守这些法律”。实际上,就魁奈而言,发现中国的意义,在于通过赞赏异域文明来反衬本土文化的弊病,表达对正义的美好期待。正如阎宗临所言:“对这种文化的热爱与厌恶,往往不是建立在它的正确价值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对一种意见或学说在自我辩护中所提供的实用价值的基础之上的。”中国不仅充当了启蒙哲人批判法国政体的媒介,而且以其特有的政治文化为后者提供了探寻统治之道的动力。

在政治理论层面,魁奈依据中国先哲的“道”,提出和阐释了“自然法”概念,并以古代中国为榜样提出了“合理专制”的概念。他的弟子拉里维埃则进一步阐发了“合法专制”的概念,构建了兼顾中央集权与法治主义的主权理论。在实践层面,魁奈于1756年通过蓬巴杜夫人劝说路易十五模仿中国举行藉田礼。十余年后,他又用中国皇帝亲耕这一形象来劝导皇太子路易十六,促使路易十六在1768年的一次宫廷典礼上,在众人面前亲自展示以丝带装饰的耕犁模型。

四、催生法国近代文官制度

中国科举制的西传或许是最能直接体现“中学西渐”对法国乃至世界近现代化进程影响的案例。科举制度内含不拘门第、公平竞争、选贤任能的理念。16世纪后期来华的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在《中国札记》中写道:“标志着与西方一大差别而值得注意的一个重大事实是,他们全国都是由知识阶层,即一般叫做哲学家的人来治理的。井然有序地管理整个国家的责任,完全交付给了他们。”为这种治理模式提供制度和人才支撑的正是科举制度。关于中国科举制度的描写,很快引起关注,来华法国传教士详细记录了关于科举制的见闻,并极度赞美中国的政治制度。他们认为,中国的官僚制度是基于知识和技能而不是基于血缘和财富的政治制度,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腐败和权力滥用,他们相信“在中国,且唯有在中国,一个人才可以凭借其功德攀登到国家最高官位,而不是倚仗出身的优越或国王的宠爱”。

在当时西方传教士的认知世界里,根据个人功德和能力来确定其政治和社会地位是一种近乎完美的理想制度,这在当时的欧洲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旧制度时期的法国社会分为教士、贵族和第三等级。教士和贵族各占人口的百分之一,其余都是第三等级。前两个等级享有天然的政治和经济特权,占据国家要职,且享有免税特权,而民众则缺衣少食,负担沉重。18世纪中期,以伏尔泰、魁奈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纷纷撰文推崇中国的科举制度。伏尔泰声称,中国的政府官员只有经过几次严格的考试才能被录用,很难想象有比它更好的政府。而魁奈在其著作《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第二章“中国的基本法”中,专门介绍了科举制度,并在第六章“行政管理”中以中国官吏为题,详细介绍了中国官员的选拔方式、担负的职责以及奖惩制度。他说,中国人须经考试才能取得官职,因此官吏都是有学问的人,中国没有世袭贵族,官爵仅靠功绩与才能获得;科举制度倡导平等,以至于工匠的子弟也能当上总督。

重农学派试图以中国科举制度的平等精神改造法国传统的贵族政治。老米拉波指出,在中国科举制度平等精神的映照下,人们应该重新审视贵族。从前,贵族身份被视为“永久的财富”,人们对这种理念也高度认同。但老米拉波认为应该从两种角度界定贵族身份:一种是“世袭性的尊贵”,另一种是“个人性的尊贵”或者“天性的杰出”。前一范畴囊括了一些愚钝冒失的人,试图凭借祖上的贵族身份,获取尊贵身份和显赫地位;后一范畴的人则因个人的杰出才能而卓越,构成君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他看来,世袭贵族的存在违背自然法和神法,应该重新界定他们的合法性。

经过传教士与启蒙思想家的传播,中国科举制度广为当时的西方人所知,“以学识孕育政府”成为法国社会的新理念。1791年,法国国民议会决定实行文官考试制度,传统的封建等级制逐渐发展为专家治国的官僚政治。法国学者布鲁奈特利承认:“法国的教育确实建立在公开竞争考试的基础之上,而其通过竞争考试选拔官员的做法无疑来源于并且效仿了中国。”

17—18世纪的法国正处于激烈变革期,传统信仰体系遭到质疑,绝对君主制面临危机,人们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政治理论与制度结构来实现国家变革与重生。对古代中华文明的发现、仰慕、热爱与研究,促使启蒙思想家反思旧制度,产生新思想。近代一个多世纪的“中国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推动了法国的政治变革,为最终到来的大革命埋下思想种子。

◁ 上一篇:温“古”而知新——魏昌教授《楚国史》述评
▷ 下一篇:张乃和:大国的社会性质、历史类型与文明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