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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日华:古物学家与近代早期英国民族认同建构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 2021-09-01 17:22 发表于北京

作者:陈日华,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

来源:《历史研究》2021年第3期

摘要:英国古物研究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思潮在英国的传播。随着宗教改革的进行与民族国家的形成,古物学家的研究逐渐深入与聚焦。在脱离中世纪民族起源神话之后,古物学家需要解决的最重要最迫切的问题是英国民族认同的建构。古物学家界定了英国文明的日耳曼特征,释读了古英语,重新评估了基督教因素。古物研究不是对历史的简单考证与复原,古物学家也不是脱离时代的老学究,近代早期古物研究运动与英国社会变迁密切相关,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与时代性。

关键词:近代早期 英国 古物学家 民族国家 方志

在阴冷潮湿的书斋中,在昏暗闪烁的灯光下,有这样一批人埋头于发黄且残缺不全的古籍之中,默默地研读古代的文献手稿;或者在人迹罕至的地方,他们风餐露宿,孤独地探寻衰落的修道院,辨别残破的墓碑与模糊不清的碑文和墓志铭。这批人就是近代早期英国古物学家(Antiquarian或Antiquary,也被译为“博古学家”或“古文物学家”)。在普通人的印象中,这些古物学家性格刻板顽固,不食人间烟火,沉迷于古代书稿、碑文、墓志铭以及历史遗迹,似乎是脱离时代的老学究。早在17世纪上半叶,约翰·厄尔主教就以诙谐幽默且刻薄的笔法,生动形象地描绘了他们。古物学家的形象果真如此吗?答案是否定的。

16、17世纪的英国经历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民族国家的形成等重大历史事件,这是英国从封建领主国家到近代民族国家转型的时代。在这一特殊社会转型期,英国人需要重新认知与界定自己的族群属性与宗教信仰,英国知识界需要探讨近代早期英国文明的构成因素尤其是核心要素。古物学家对此并不是消极应对,而是自觉参与其中。根据罗伯特·默顿的统计,17世纪时,英国历史学者(指古物学家与纹章学家)的数量有所波动,到该世纪末则略微上升,反映了人们对历史研究兴趣的增强。

英国文明是次生的混合文明,主要来源于三大要素:古典文明、古代日耳曼传统和基督教。然而,刚刚走出中世纪的英国知识界对此并无清晰的认识与理解,且民族国家的形态也不成熟,因此,古物学家只能在方志编修的基础上,通过辨析各种因素的地位与作用,从而形成对民族国家的理解。格雷厄姆·帕瑞称17世纪的古物学家为“时代的纪念品”,这一说法非常贴切。本文在梳理学界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以古物学家的著作为切入点,阐述古物学家如何参与建构英国人的民族认同。

一、古物研究的兴起

英国古物研究兴起的最初背景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在不列颠的传播与发展。文艺复兴运动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民族史的真实性。中世纪不列颠历史叙事框架来源于12世纪蒙茅斯的杰佛里(Geoffrey of Monmouth)撰写的《不列颠诸王史》(Historia Regum Britanniae)。该书认为,不列颠的历史起源于特洛伊王子布鲁图斯。从这时开始,英国知识界就着迷于有关布鲁图斯的故事,人们相信他是不列颠的第一个国王。虽然不断有人提出质疑,但是上述说法一直持续到16世纪上半叶。直到意大利人波利多尔·维吉尔的《英国史》问世,情况才发生根本改变。维吉尔一针见血地指出:蒙茅斯的杰佛里有关布鲁图斯的故事都是伪造的历史,因为最初的文献都没有这些记载。从史学史角度说,维吉尔的观点在不列颠历史编纂中具有重要学术价值。亨利·埃利斯指出:“不管怎么样,读者们会发现,他的热情与努力是希望写作一部信史。对地方的描述、对史实和结论的谨慎等都表明,不论在辨别能力还是取得的成就方面,波利多尔·维吉尔都是超越他那个年代的历史学家。”但是,这本著作的历史观、发表的时机以及维吉尔的意大利人身份,使得英国知识界产生了不小震动,因为都铎王朝时期的英国人接受的是一脉相传的历史意识,日积月累而成为民族记忆。因此,时人认为维吉尔“丧失了理智”。格雷厄姆·帕瑞也指出:“不列颠历史层累的传说神话故事不易被摒弃,因为它们已被人们接受很长时间,而且已成为民族意识与观念的一个部分。”维吉尔的《英国史》撕开了中世纪神话传说与近代史学之间的缝隙,正如柯林武德所说:“中世纪结束时,欧洲思想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对历史研究进行一番崭新的重新定向……这场新运动的积极成果,首先见之于大举清除中世纪历史编纂学中一切幻想的和毫无依据的内容。”

英国的历史书写不能也不应该建立在神话传说之上,而应该建立在信史之上。古物学家的研究以文献手稿为基础,重视实地调查,并利用实物与考古材料。古物学家威廉·坎姆登的研究注重田野调查和收集考古实物,如石碑、石刻、钱币等,以此作为文献研究的补充与佐证。威廉·坎姆登写道:“我曾经游历几乎整个英国,向郡中的博学人士咨询。我勤勉地阅读了国内的许多著作,还包括那些希腊文与拉丁文著作,只要它们的内容与标题涉及不列颠。我也查阅了王国的公共档案、教会登记簿、图书馆资料、法案法令以及教会和城市的纪念碑等。”这体现了该时期英国史学研究经历了从神话传说到实证研究的转变,即从单纯的文本书籍研究,转向对实物资料的关注,并与文献资料相对照。为了写作《不列颠尼亚》,1578年,威廉·坎姆登游历了萨福克和诺福克,1582年来到约克郡与兰开夏,收集有关罗马不列颠历史的相关材料。1600年,威廉·坎姆登与罗伯特·库顿一同游历英格兰北部地区,勘查罗马哈德良长城周围地区,寻访罗马历史的遗迹,收集石碑、钱币以及雕塑等。

随着宗教改革运动的进行以及民族国家的形成,古物学研究的内容也逐渐发生变化,即为英国国教的正当性与纯洁性辩护,并阐述英国民族的日耳曼属性。封建时代的英国是一个基督教化的社会,人们的认同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基督教信仰,罗马教廷与教皇对英国社会有着重要影响,绝大多数人是基督徒,从出生到去世都与教会密切相关。随着宗教改革的进行,英国摆脱了罗马教廷的控制,成立民族的教会。如何阐述与论证宗教改革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成为英国知识界特别是古物学家面临的迫切现实课题,即英格兰民族为什么选择国教,如何看待解散修道院。二是领主权认同,封建时代的英国民众不是处于国王的统治下,就是处于某个领主的统治下,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即使是英国国王,在很多时候又是法国国王的封臣。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使得人们很难有明确的地域与族群认同。随着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的爆发,常年的征战使得法国各地深受其害,而对英国人来讲,跨海征战也是得不偿失。于是,普通人从内心深处产生一种渴望,就是建立一个和平且强大的国家,这个国家有着明确的地理疆域,可以保护他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越来越多的英国人产生了一种新的情感,即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有着共同的生活经历和习惯,讲着相似的语言。“我们究竟属于哪个族群?”这是这一时期英国人面临的认同困境。事实上,英国人的族群认同可以有多个选择,如不列颠人、罗马人、日耳曼人、诺曼—法国人等,最终英国人选择了日耳曼人的族群认同。这是因为,假如选择不列颠人认同,神话传说的历史无法支撑现实的需要;如果选择罗马人认同,就处于罗马行省的尴尬境地,更与宗教改革的目的相背离;如果选择诺曼—法国人认同,百年战争的创伤无法治愈。因此,日耳曼人认同是最佳选择,而这又赶上一个极好的契机,即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在15世纪50年代被意大利人文主义者重新发现。

值得一提的是,古物学家逐渐形成一个学术共同体,即1586年成立的“伊丽莎白古物学会”(Elizabethan Society of Antiquaries)。该学会的成员以律师、法学家、方志史家和纹章官为主。他们通过交换手稿、文献、通信以及聚会与互访等活动,交流研究心得和写作进展,互通学术信息,对英国的历史、法律、制度、宗教等方面进行相对系统的研究,从而促进了英国古物研究的发展。托马斯·赫恩写道:“在伊丽莎白女王与詹姆斯一世统治期间,有这样一个学会,它由真正博学的古物学家组成,这些学者经常聚会讨论学术问题……”学会的成立适应了时代需求,对英国古物研究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关注日耳曼因素

近代早期,英国古物研究最初关注于罗马因素。此后,在宗教改革运动和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英国古物研究从对罗马文明的仰慕与崇拜,逐渐转变为对日耳曼因素(或者撒克逊因素)的关注。

作为罗马帝国昔日边陲行省的不列颠,在多大程度上受到罗马文明的影响;公元5世纪罗马人撤离不列颠后,罗马文明在不列颠还有多少残存,这是近代早期英国古物学家首先关注的问题。众多的罗马作家如斯特拉博、塔西佗等,都或多或少地记载了不列颠的情况,如道路、地名、河流、市场、集镇、营地、沟渠、墓地、碑文、纪念碑等,这些历史与文明信息,由于时间的侵蚀,许多已经破碎模糊而辨认不清了。文艺复兴运动研究的就是这些古典文明的残存,因此“博学好古(antiquarianism)是文艺复兴运动为知识带来的新发展方向之一”。罗马因素成为英国古物学家早期研究的兴趣点,这说明此时英国知识界深受欧洲文艺复兴思潮的影响,对于不列颠的民族属性与族群特征缺乏深刻思考,他们对历史的认识处于自发阶段,而不是自觉阶段。

随着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英国学者处于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他们受文艺复兴的熏陶,对罗马文明敬仰敬畏;同时,盎格鲁—撒克逊人又是日耳曼人的一支,他们又在思考自身民族的特性。在近代之前,罗马文明辉煌灿烂,照耀着欧洲大地,这种文化优越感使得欧洲学者不会特别关注那些曾经处于野蛮状态的日耳曼人。转变发生在15世纪中叶。1455年,意大利人文主义者重新发现了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塔西佗在该书中对日耳曼人的血统与品质大加赞美:“我个人同意把日耳曼尼亚的居民视为世界上一种未曾和异族通婚因而保持自己纯洁的血统的种族,视为一种特殊的、纯粹的、除了自己而外和其他种人毫无相似之处的人”;“他们具有这样坚贞的品质;他们既不受声色的蛊惑,也不受饮宴的引诱。”塔西佗这样描写,是因为他对罗马社会盛行的奢靡享乐之风深恶痛绝,希望通过对日耳曼人的描写给罗马人树立一个榜样,这客观上为不列颠学者重新评价撒克逊因素提供了契机。同时,在亨利八世进行宗教改革的大背景下,英国人逐渐摆脱罗马教皇和教廷的控制,他们谴责教廷的堕落与腐化,反对教廷对英国的盘剥与压榨。由此,英国学术界开始关注作为“日耳曼民族”的英国历史,关注撒克逊人在英国文明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地位。

罗马因素与日耳曼因素的研究,在16世纪是一个并行的过程,只有到了17世纪,日耳曼因素的研究才逐渐占据优势。威廉·坎姆登属于早期“转型派”。由于接受过较好的古典文化熏陶,威廉·坎姆登最初从罗马帝国文明的视角界定英国文化,对英国古物进行探究,如格雷厄姆·帕瑞所言:威廉·坎姆登最初写作《不列颠尼亚》时,就是打算把不列颠描述为罗马的一个行省。威廉·坎姆登非常热衷不列颠的罗马遗迹,他游历了不列颠许多地方。再加上他熟悉几乎所有有关不列颠的古典文本,懂得词源学知识,因此罗马不列颠的古物成为他早期研究的重点,这也代表了当时英国学术研究的方向。但随着研究与写作的深入,他逐渐意识到不列颠的独特价值与意义,由此修正了认识视角。《不列颠尼亚》一书早期版本很少涉及撒克逊因素,在该书总论部分,有关罗马不列颠的内容约是撒克逊不列颠内容的四倍。随着研究的深入,《不列颠尼亚》后来的版本更多地关注撒克逊因素。1605年,威廉·坎姆登出版的《不列颠遗迹》一书显示出他更注重撒克逊因素的研究。当安妮王后1619年去世时,威廉·坎姆登称颂安妮王后,不是因为她是不列颠的王后,而是因为她的哥特人与汪达尔人血统。

另一个突出日耳曼因素的学派是早期的“撒克逊主义派”(Saxonist)。1568 年,坎特伯雷大主教马修·帕克用英语而不是拉丁语出版了《圣经》(俗称《主教圣经》)。1571年他出版了用古英语方言西撒克逊语写的福音书,并使用特别的盎格鲁—撒克逊字体印刷。肯特郡乡绅古物学家与方志史家威廉·兰巴德在马修·帕克的帮助下,编辑并翻译出版了《撒克逊法律汇编》(Archaionomia)。随着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各国的民族主义情绪不断高涨。当民族认同开始超越并且取代领主认同时,研究者激发出探寻本民族历史伟大与荣耀的兴趣。威廉·兰巴德不仅赞颂王国的盎格鲁—撒克逊历史遗产,同时又贬低其他族群的历史。威廉·兰巴德对撒克逊因素的强调,还体现在他1576年出版的《肯特郡志》,该书是近代英国第一部方志。肯特郡原是盎格鲁—撒克逊时期“七国时代”肯特王国的旧地,历史悠久。虽说是方志,主要记载肯特郡的历史、人文、风俗、地理等信息,但是该书一开始就介绍了撒克逊语的字母,以及所对应的现代字母。随后附有一张“七国时代”地图,并对该地图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该书主体部分介绍地名时,提到该地名在撒克逊语中如何表述。

“撒克逊主义者”推崇西撒克逊国王阿尔弗雷德(849—899),这是因为阿尔弗雷德充分意识到古英语的意义与价值,他组织人力将许多宗教、哲学以及历史等方面的拉丁文书籍翻译为古英语。他还下令用古英语编写《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这是中世纪欧洲第一部用本民族语言写成的编年史,成为后世研究古英语以及盎格鲁—撒克逊人历史的重要著作。此外,阿尔弗雷德在抵御丹麦人入侵时居功至伟,因此,在英国民族认同建构的过程中,阿尔弗雷德大帝成为一个文化标志。在《肯特郡志》一书中,威廉·兰巴德描述阿尔弗雷德在肯特郡抗击丹麦人的事迹,表现了他对于这位撒克逊英雄的崇敬。在马修·帕克的心目中,阿尔弗雷德是撒克逊人的象征。约翰·斯皮尔曼也把阿尔弗雷德描写成一位明君,是英国君王系谱的奠定者。到19世纪维多利亚女王时期,阿尔弗雷德已经成为英国乃至欧洲政治文化的一个符号。

这一时期最为坚定的早期“撒克逊主义派”学者是理查德·维斯特根,他在撒克逊史的研究中起到重要作用。牛津古物学家安东尼·伍德这样评价维斯特根:“他是一位伟大的英国古物研究的复兴者,同时也是一位在撒克逊语言和哥特语言研究领域中令人尊敬的批评者,值得纪念。”但是,当时维斯特根并没有获得应有的学术地位,究其原因,在于维斯特根较为特殊的人生经历及其天主教信仰。维斯特根是来自低地国家的移民,在牛津大学读书期间,他对盎格鲁—撒克逊语言产生了浓厚兴趣。由于信奉天主教,他受到迫害而流亡欧洲大陆。就英国古物研究而言,维斯特根1605年撰写的《恢复衰退的智力》一书具有重要意义,这是第一本专门论述撒克逊人的书籍。在该书中,维斯特根开门见山地指出,英国人是日耳曼人的后裔。因此,在称颂斯图亚特王朝的詹姆斯一世时,维斯特根着重强调国王的撒克逊血统,而不再将詹姆斯的族谱追溯到阿瑟王一脉。维斯特根强调撒克逊因素,认为它在英国民族特性的形成过程中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是民族伟大而光荣的渊源,这是对传统观念的极大冲击。伊莱恩·夏娜认为,该书是17世纪最重要的两本古物研究著作之一,另一本是威廉·达格代尔(William Dugdale)的《英格兰修道院史》(Monasticon Anglicanum)。总体看来,维斯特根的著作对于时人重新认识英国历史中的撒克逊因素具有积极意义,他的论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来亨利·斯皮尔曼的研究。此外,康沃尔郡古物学家与方志史家理查德·卡茹(Richard Carew)也在语言学特别是词源学方面作出了贡献,他的《英语语言的卓越性》(The Excellency of the English Tongue)一文认为,撒克逊人的语言是英国的“自然语言”。

近代早期以柯克等为代表的“普通法心智”学派,强调英国法律的古老性、不可追忆性和连续性。这种独特的历史观在特定时期具有积极作用,但是经不起时间与实践的检验,无法真正建构起英国民族的特质。事实上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出现了诸多王国法典,如肯特王国的《埃塞尔伯特法典》《洛西尔和埃德里克法典》《威特雷德法典》,威塞克斯王国的《伊尼法典》《阿尔弗雷德法典》《爱德华法典》,等等。这些法典反映了日耳曼人在英国的生活与社会状况,而且与欧洲大陆用拉丁文写成的法典不同,这一时期大多数英国法典是用古英语写成的。“没有迹象能表明盎格鲁—撒克逊法律受到凯尔特法律的影响或其他从罗马占领不列颠时期流传下来的法律的影响,而因基督教的传入所带来的罗马法对于这些法典具体条款的影响也相对较少,尽管罗马的观念间接地得到一定的表现。”这表明,盎格鲁—撒克逊法律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更接近日耳曼人最初的习惯法,况且这些法律还存留下来,弥足珍贵。早期盎格鲁—撒克逊法强调团体主义下的个人,对于限制王权具有重要价值。

此后,盎格鲁—撒克逊法律与罗马法和教会法等法律体系不断交融,并历经诺曼征服等各种曲折与磨难,逐渐成为英国普通法的基础,进而成为英国民族特质的重要表现。由此,古物学家在建构英国民族特性时,首先从盎格鲁—撒克逊法律的汇编开始。1568年威廉·兰巴德出版的《撒克逊法律汇编》一书,凝结了他对撒克逊文化的深厚情感。该书包括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法律、拉丁译文、一封说明信以及盎格鲁—撒克逊习俗、诺曼入侵、威廉一世时期的法律等。威廉·兰巴德认为,虽然经历诺曼征服,但是盎格鲁—撒克逊法律与习俗延续了下来,成为英国法律的基础。因此,要理解英国社会的现状,研究撒克逊时期的法律非常重要。在威廉·兰巴德看来,法律是保护民众非常重要的手段,普通法也是区别其他族群与国家的重要特征。此后,古物学家亨利·斯皮尔曼爵士在1626年出版《考古词汇表》(Glossarium Archaiologicum)一书的第一部分,这也是一部有关盎格鲁—撒克逊法律词汇的著作,该书剩余部分由威廉·达格代尔完成,并于1664年出版。斯皮尔曼注重撒克逊因素的价值,强调英国法律的日耳曼特征,指出撒克逊人的生活方式、习俗以及仪式等是普通法的基础。亨利·斯皮尔曼也反对把普通法追溯到遥远的神话时代,虽然色彩斑斓,却虚无缥缈,经不起历史检验。他认为,撒克逊法是早期日耳曼法的一部分,与其他蛮族法律有相似之处。撒克逊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撒克逊法不断改变,并吸收了其他因素。之所以出现以撒克逊法律为切入点研究古英语的情况,是因为这一时期许多古物学家同时也是法学家与律师,他们希望通过研究撒克逊法律来界定英国文明的特征。

三、古英语研究

古物学家特别是维斯特根的论述虽然振聋发聩,但是缺点也很明显,即缺乏历史文献的支撑,研究的实证性不足。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因为当时英国知识界对古英语的研究很薄弱。古英语由于历史久远,留下的文献很少,不易释读,研究并掌握它具有很大难度。怀特·肯内特指出:“撒克逊语已经灭绝,有关撒克逊语的作品如此稀少与难以发现,以致它需要研究者极大的勇气与耐心去尝试获取有关它的知识。”释读古英语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古英语存世文献稀少;二是没有古英语字典与语法书;三是缺乏相应的手稿目录,研究者很难知晓研究的入门路径;四是用古英语写成的诗歌与散文更加晦涩难懂,因为它们有特殊的语法与用词。但是,这又是绕不过的,因为如果不懂得古英语,“何为英国”的研究就失去了文献与语言基础。释读古英语困难重重,但也存在一些有利因素,如以古英语注释的拉丁语文献,或者拉丁语文献被译为古英语。本尼狄克院规就有双语版本,《圣经》中的赞美诗由古英语注释,此外比德的《英吉利教会史》在9世纪时就有古英语译本。可见,古文献与手稿等的收集至关重要。英国古物学家开始整理并释读古英语,这与宗教改革而非文艺复兴相关。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转变过程中,研究中心从剑桥大学转向牛津大学。

古英语研究主要从以下方面展开。一是古英语手稿的收集。马修·帕克在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以马修·帕克为核心,形成了一个收集、整理与研究古英语手稿的学术共同体,有人称之为“帕克学术圈”(Parkerian Scholarship)。1566年,帕克出版了近代第一部古英语书籍《古物的见证》(A Testimonie of Antiquitie),为了方便阅读,该书左边是古英语文本,右边是对应的近代英语文本。1568年,在帕克的支持与帮助下,威廉·兰巴德编辑出版《撒克逊法律汇编》,该书是古英语—拉丁语对译本。1571年,约翰·福克斯(John Foxe)(实际上是帕克负责)编辑出版《四福音书》(Gospels of the Fower Evangelistes),这是古英语与近代英语的对照版本。马修·帕克等人出版该书的目的是,证明在1066年之前,把《圣经》等译为古英语早有先例,在宗教仪式中,教士使用英语也有先例。这实质上是为宗教改革的合法性提供历史依据。1574年,马修·帕克等人又编辑出版阿塞(Asser,?—909)的《阿尔弗雷德国王生平》(Life of King Alfred),该书强调阿尔弗雷德是一代明君,都铎王朝的君主都是他的后裔。正是在马修·帕克等学者的努力下,古英语研究才得以奠定初步基础。奈尔斯总结道:“早期的四本古英语书只有《撒克逊法律汇编》值得学者研究,《阿尔弗雷德国王生平》存在很多错误,《古物的见证》与《四福音书》是古英语的复制本,并增加了近代英语的翻译。《四福音书》为更多的人所阅读,是因为福音书是大众熟悉的著作。”1575年马修·帕克去世后,他收藏的手稿捐献给剑桥大学,因此,剑桥大学成为这一时期撒克逊研究的中心。

二是古英语词典的编纂。16世纪古英语词典的代表作是《撒克逊法律汇编》,该书的主要贡献是提供了古英语法律词汇表。为了推动盎格鲁—撒克逊研究,1638年,亨利·斯皮尔曼在剑桥大学设立盎格鲁—撒克逊研究讲席教职。1657年,古物学家威廉·萨姆纳得到该教职,为他的古英语研究提供了重要资助。威廉·萨姆纳既是坎特伯雷方志史家,也是重要的古物学家。1640年,他出版《坎特伯雷古物》(The Antiquities of Canterbury)一书,在撰写该书的过程中,他越来越意识到掌握古英语的重要性。在其他古物学家的帮助之下,威廉·萨姆纳研究了撒克逊时期的令状与法律文献。在著名的库顿图书馆,威廉·萨姆纳使用了两本古老的撒克逊—拉丁文词汇表。他发现维斯特根的《恢复衰退的智力》一书的词汇目录最有帮助,于是对该书进行了注释,为以后的研究打下基础。1659年,威廉·萨姆纳编写完成《撒克逊—拉丁词典》,该书进一步完善了古英语研究。另一位对撒克逊词典编纂作出重要贡献的学者,是牛津大学撒克逊研究领军人物乔治·希克斯(George Hickes,1642-1715)。1689 年,乔治·希克斯出版《盎格鲁—撒克逊语与密西哥特语语法原理》(Institutiones Grammaticae Anglo-Saxonicae et Moeso-Gothicae)一书。1703—1705年,他又出版《北欧古语言语法批评与考古字典》(Linguarum veterum septentrionalium thesaurus grammatico-criticus et archæologicus)。在该书中,希克斯把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令状作为英国古史研究的基本资料,这是对撒克逊史研究的一个重大贡献。大卫·道格拉斯认为,《北欧古语言语法批评与考古字典》是牛津撒克逊研究的巅峰之作。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令状是历史研究的重要原始材料。由此,更多的研究者可以借助词典,深入地进行古英语文献与手稿的研究工作。

三是古英语文献的翻译与经典著作的校对出版。16、17世纪见证了撒克逊历史著作的大量出版。1525年吉尔达斯(Gildas)的著作《哀诉不列颠的毁灭》出版,1565年比德的《英吉利教会史》英译本出版(这是自盎格鲁—撒克逊时期以来的第一个英译本)。1574年阿塞的《阿尔弗雷德国王生平》出版,1508年、1517年蒙茅斯的杰佛里撰写的《不列颠诸王史》多次出版。1644年,剑桥大学盎格鲁—撒克逊研究讲席教授亚伯拉罕·威尔洛克(Abraham Wheelock)出版古英语—拉丁语版本的《英吉利教会史》。此外,威尔洛克还根据库顿图书馆的手稿与剑桥大学所藏的手稿,编辑出版了《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1692年,埃德蒙·吉本森(Edmund Gibson)编辑了《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新版本,将古英语翻译为拉丁语,并增加了注释。与亚伯拉罕·威尔洛克编校的版本相比,埃德蒙·吉本森的新版本更为全面翔实。1695年,埃德蒙·吉本森编辑增订并出版700余页威廉·坎姆登的《不列颠尼亚》,新版本体现了17世纪末期牛津学者对盎格鲁—撒克逊语言以及撒克逊史的新理解,例如,对撒克逊时期地名的解读,比威廉·坎姆登更准确。

尽管剑桥学者对撒克逊的研究仍在继续,但是从17世纪后半叶开始,有关撒克逊的研究中心逐渐转移到牛津大学。之所以发生这种转变,与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的研究传统有着密切关系。自牛顿以降,剑桥大学的学术研究逐渐走上自然哲学与自然科学的路径,古物学的经验研究与人文研究开始式微。与此同时,保守势力强大的牛津大学,其学术脉络与理念更契合古物研究的范式。到17世纪末18世纪初,英国古物学家终于完成了撒克逊时期历史文献的整理与古英语释读。古英语研究的意义不仅在语言学方面,而且事关英国古史的认识。例如,乔治·希克斯的语言学研究,就影响了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生活与文化的理解,对古英语的掌握与精通,为生动理解整个古代英国打开了一扇门。当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掌握了古英语语法之后,他们开始充满热情地追溯英国历史,这是19世纪“撒克逊主义”兴起的学术基础。同时,古英语研究涉及比较语言学,通过比较与借鉴同属于日耳曼语言分支的北欧语言,英国学者进一步加深了对自己民族语言的认同。

四、重新认识基督教因素

建构英国民族认同,除了需要确定撒克逊族群属性外,还要重新认识英国的基督教信仰,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如何评价宗教改革之前的英国教会;二是如何重新认识修道院的价值。在血雨腥风的宗教改革运动之后,研究这些问题非常敏感。

首先是如何认识宗教改革之前的英国天主教。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既改变了英国土地的所有权,更是极大地改变了英国民众的宗教认同。1534年亨利八世颁布《至尊法案》,不再承认罗马教皇的权威,宣布建立英国国教,自己及继承人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首脑,拥有任命教职和决定宗教教义的最高权威。此后,虽然信仰问题有所反复,但是国教还是最终确立下来。因此,如何认识之前的英国教会,就成为摆在英国知识界面前的重大理论问题。

基督教在不列颠的传播比较复杂。早在罗马不列颠时,基督教就开始在英国传播。罗马人撤离不列颠后,基督教在岛内逐渐销声匿迹,只是在威尔士地区继续传播,后传入爱尔兰。盎格鲁—撒克逊人来到不列颠后,信仰的是自己的原始宗教。6世纪末教皇格里高利在位时,他派遣大批传教士到日耳曼各地区传教。公元596年,奥古斯丁到不列颠传道,开启了基督教在英国传播的新时代。此后,诺曼征服、坎特伯雷大主教与国王之间的纠纷以及教皇与国王之间的纷争,使得罗马教廷与英国国王之间的关系更为错综复杂。在宗教改革之后,英国虽然不是天主教国家,但仍然是基督教国家。国王需要剥离的不是基督教信仰,而是罗马教廷与教皇的控制。因此,古物学家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态度:诺曼征服之前的英国教会是纯洁的,与罗马教廷有关但又独立于罗马,特别是英国教会在宣传教义时使用本地语言;此后,由于教皇的堕落,英国教会才堕落,因此英国天主教需要改革。

古物学家罗伯特·库顿曾经计划写一本不列颠教会史,包括不列颠教会的起源与发展,希望以此证明不列颠早期教会的独立性与活力。1571年马修·帕克出版了用西撒克逊语写的福音书,这表明在诺曼征服之前,英国人是用本族群语言传道的,这也证明用英语出版《圣经》是有历史传统的。此后,亚伯拉罕·威尔洛克在编辑出版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古籍时,也试图说明,比德时代的英国教会不是罗马性质的,而是宗教改革者所追求的英国教会。但是,古物学家在具体论述盎格鲁—撒克逊教会时,还是存在着巨大的理论困境。马修·帕克意识到,假如英国教会想要保存新教性质的话,最好是追溯到原始状态,因为如果只追溯到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此时的英国教会仍然是罗马性质的。再者,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教会的核心是修道院体系,而后者又为亨利八世所解散。

对奥古斯丁的评价,也彰显了这一时期宗教解释的困境。在比德笔下,596年奥古斯丁来不列颠传教这一事件相当重要,这意味着基督教再次在不列颠取得胜利。奥古斯丁是伟大的,受人尊敬的。而在马修·帕克看来,奥古斯丁的传教代表了罗马迷信,他给英国带来了偶像、圣骨等一些没有意义的东西与仪式。然而,令人尴尬的是,马修·帕克的坎特伯雷大主教之位,其实就源于奥古斯丁传统。因此,在英国教会脱离罗马教廷这一事件的解释上,古物学家无法自圆其说,为之后宗教派别的发展与宗教冲突提供了土壤。事实上,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教廷与教皇对不列颠教会施加的影响,相对以后来说是微弱的。这一时期国王对教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公元664年惠特比会议有关复活节日期问题上的争论,坎特伯雷派之所以胜利,其原因就在于他们得到诺森伯利亚国王的支持。这是英国教会民族性的体现,可以为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辩护。遗憾的是,在近代早期,限于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古物学家还无法对此进行清晰系统的阐述。

宗教改革中另一重要事件是1536—1540年修道院被解散。伴随着修道院的解散,众多历史悠久的修道院图书馆及其所藏珍贵书籍受到严重破坏。由于中世纪只有教会人士才是“知识分子”,大多数古代书籍以及中世纪制作精美的羊皮纸书籍,都收藏于修道院图书馆,修道院成为西欧文明的栖息地。亨利五世1415年建立的西翁修道院就是一个典型,这个富有的修道院有一个藏书丰富的图书馆。当时制作书籍非常昂贵,以羊皮或者牛皮为原材料,经过复杂的加工程序先做成羊皮纸,修士再在上面书写文字,带精美插图的手绘书籍则更为昂贵与稀罕。百年战争期间,英国从法国王室以及修道院等处掠夺了不少古籍与手稿,许多都转入英国修道院。但是,大多数手稿与书籍没有躲过宗教改革的浩劫。为了消除天主教会的影响,亨利八世颁布法令,要求销毁所有天主教会书籍,严禁在王国内继续流通。古物学家托马斯·富勒哀叹道:“许多古籍与手稿流散到欧洲大陆,为海外有识之士购买收藏。这是英国的不幸,却是欧洲之幸运。”此外,众多修道院建筑其实都是珍贵的历史古物,同样也无法幸免,或被摧毁,或被变卖转让。内战期间,修道院遭遇第二次浩劫,许多教堂遭到破坏和掠夺。那么,在疾风骤雨的宗教改革和解散修道院运动之后,英国知识界怎样检视修道院体制和宗教改革运动?传统研究侧重于修道院的经济与社会救济因素,特别是土地的流转,而很少涉及宗教改革运动之后的历史,特别是古物学家对解散修道院这一历史事件的再认识与再评价。诺尔斯指出,研究修道院史的学者对诸如托马斯·博德利(Thomas Bodley)、罗伯特·库顿(Robert Cotton)、威廉·坎姆登等人关注得不多。

修道院图书馆保存着许多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重要历史书籍与宗教书籍抄本,它们是英国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渊源,也是近代早期古物学家重新界定英国民族性的重要史料与依据。宗教改革时期,亨利八世就派出古物学家约翰·利兰(John Leland)到全国各地,收集藏在修道院图书馆、教堂、私人图书馆等地的古代手稿与文献。历史有时候就是这样有趣与无奈:亨利八世解散修道院是出于经济和政治目的,他攻击修道院藏污纳垢;然而修道院的文化价值又让他不得不采取措施,对古籍文本进行适当收藏与保护。随着宗教改革疾风骤雨般推进,越来越多的手稿与古籍文献处于危险境地,英国学者开始抢救性地收集从修道院流散出去的珍贵手稿。按照诺尔斯的看法,假如不是从约翰·利兰开始,也是从威廉·坎姆登时代开始,英国古物学家开始关注修道院的古籍与古物。从伊丽莎白一世开始,众多杰出学者辛勤地收集、抄写、编辑他们所能发现的修道院所藏文献。在伊丽莎白一世时期,收集整理有关修道院的手稿文献是合法的,但是,对修道院史的研究则是敏感话题。在宗教改革的背景下,王位继承与宗教冲突交织在一起,修道院在民众心目中意味着堕落、愚昧和贪婪,人们唯恐避之不及。大多数研究者认为修道院制度是英国社会的毒瘤,而不思考其文化与学术价值。这种情绪导致人们很难客观评价修道院,如威廉·坎姆登的《不列颠尼亚》曾经涉及修道院,引起一些学者的不满,他被迫为此道歉。

然而,修道院作为一个在欧洲社会存在了千年的组织,不可能被历史忽略。随着时间的推移,研究气氛越来越宽松。大多数古物学家对修道院持同情态度,对修道院生活给予积极评价。格雷厄姆·帕瑞指出:“17世纪之前并不存在修道院史,它是古物学家的发明。”古物学家亨利·斯皮尔曼较早涉猎修道院史研究。1594年,斯皮尔曼从王室承租人手中购买了布莱克堡与沃姆盖修道院的租赁权,但是这笔生意并不顺利,斯皮尔曼卷入诉讼之中,直到1625年才解决。这让斯皮尔曼意识到,介入宗教事务会引发不幸后果。1613年,他出版《教会不可亵渎》(De Non Temerandis Ecclesiis)一书,关注教会财产的地位与神圣性。他的另一本书《渎圣的历史与结果》指出,觊觎及侵占教会财产必将受到报应。正如波考克所说:“他逐渐确信,解散修道院的过程是渎圣的,他写了很多东西来展示英格兰所遭遇的作为该解散过程之后果的神的不悦的效应。他给出很多占取修道院地产的家族后来堕落的臭名昭著的例证。”由于该书论点敏感,在他生前并未出版,直到1698年才正式出版。但是,该书手稿被借阅与流传,引起强烈反响,以至于许多新教徒都产生了返还教会与修道院财产的想法。按照R.H.托尼的说法,晚至17世纪,仍然有这样的传说,即修道院地产的受让人三代内绝嗣。

约翰·韦弗(John Weever)是另一位较早研究教会与修道院历史的古物学家。他从1599年就对墓碑与墓志铭产生了浓厚兴趣,在接下来的30余年里,约翰·韦弗游历不列颠各地与欧陆各国,收集了大量铭文。1631年约翰·韦弗出版《古代丧葬纪念碑》一书,这是第一部详细研究英国教会墓碑与墓志铭的著作,该书考察了坎特伯雷、伦敦、诺维奇和罗切斯特等四个主教区的千余份铭文,为以后的修道院研究提供了宝贵资料。1640年,威廉·萨姆纳写成《坎特伯雷古物》,这是有关修道院历史的第一部正式著作。此后,修道院建筑也引起许多古物学家的兴趣,并由此逐渐扩展到对修道院组织机制的研究。1655年,托马斯·富勒的《不列颠教会史》出版,该书叙述了从耶稣出生到1648年的不列颠教会历史。该书第六部分详细叙述了修道院的发展历程、重要人物、纹章、规章制度、管理机构、议会席位、救济与济贫等内容。虽然该书遭到当时新教学者的批评,但是后人对该书评价颇高,J.W.汤普森盛赞该书是“这个世纪最好的历史著作之一”。

此外,方志也收录了各地修道院的基本信息。如威廉·兰巴德1576年出版的《肯特郡志》,就简要列举了肯特郡修道院的情况;威廉·布顿1622年出版的《莱斯特郡志》也涉及本郡修道院的内容。残缺的修道院建筑及其背后的各种传奇故事,自然激发古物学家无尽的思绪和历史沧桑感。威尔特郡古物学家及方志史家约翰·奥布里无限感慨地写道:“原来埋葬国王与显贵的教堂唱经楼,现在杂草丛生。”正是基于这种特殊的渊源,方志史家成为研究修道院史的重要力量。当然,方志所叙述的修道院,不足之处是显而易见的,如有研究者指出:“威廉·布顿的研究未注意到修道院在中世纪经济与景观中的重要性。”《沃里克郡古物》的作者威廉·达格代尔是英国修道院史研究的重要奠基者。格雷厄姆·帕瑞认为:“在英国,威廉·达格代尔的修道院知识比其他任何人都要多。”威廉·达格代尔的《英格兰修道院史》详细记述了众多英国修道院的发展历史以及土地捐赠情况,并完整列出有关修道院的特许状。他以特许状为第一手史料,进行中世纪史的书写,开创了一种新的书写方式,在探讨修道院权力来源的基础上,阐述修道院的重要性。这是解散修道院运动之后,英国学界对修道院价值的重新思考,为后来的修道院史研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价值的史料。1695年,托马斯·坦纳的《修道院记录簿》出版,成为修道院研究的总结性作品。他的弟弟约翰·坦纳解释道:“该书不是为了评论修道院的情况,或者为它的衰落悲哀,而是为了所有古物爱好者,给曾经在我们王国扮演重要角色的修道院一个概述与说明。”

由此,在古物学家的努力建构下,修道院不再意味着无知与迷信,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机构,有着严密的组织体系,代表着虔诚与知识,宗教改革时期解散修道院对英国文化的传承是巨大损失。需要强调的是,这一时期古物学家对修道院的评价不涉及根本教义的分歧,毕竟新的时代是新教的时代。

结 论

古物研究不是对历史的简单考证与复原,古物学家更不是远离时代、不食人间烟火的怪人。有学者认为,古物学家不强调历史的政治功能,只是超然地求真,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求真求实是这一时期古物学家共有的特征,实地考察、田野调查、查阅文献档案等,都体现了古物学家的研究风格。但是,古物学家不可能超然于自己的民族与时代,在近代英国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他们对民族认同的构建作出了突出贡献。

到17世纪末,不论是新教信仰,还是天主教信仰,甚至是流亡国外的古物学家已经形成了基本共识,即作为日耳曼人一支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具有坚毅的品质,充满活力与勇气,是一股复兴的力量,撒克逊因素(而不是不列颠人或者罗马因素)是英国族群的本质属性。正是在对盎格鲁—撒克逊历史研究的基础之上,英国人才能以一种新的方式思考他们与欧洲大陆国家之间的关系。在界定他们与欧洲大陆的关系时,他们以往侧重于封建关系或者是宗教因素,现在更关注族群属性。对于那些在族群属性和宗教信仰方面更为接近的人,英国人自然觉得更容易接纳。奈尔斯指出,这正是英国人接受荷兰执政奥兰治亲王威廉,以及后来的英国汉诺威王朝的原因。因为这些所谓的外来者,都有着日耳曼人的血统。而那些与海峡对岸天主教法国关系密切的英国君主,自然就得不到英国民众的认同与支持。

在近代早期古物学家有关民族认同研究的基础上,19世纪的英国学术界正式形成了“撒克逊主义学派”,代表人物是约翰·肯布尔与威廉·斯塔布斯(William Stubbs)。肯布尔的《英格兰的撒克逊人》一书研究了盎格鲁—撒克逊先辈公共与政治生活所根植的原则,以及这些原则所体现的机制。这是盎格鲁—撒克逊族群童年时代的历史,也是对盎格鲁—撒克逊族群成年时代的解释。古奇指出:肯布尔认为英国人从盎格鲁—撒克逊人那里继承了最高贵的部分,现在的英国人与祖先之间保持了惊人的相似性;他的著作充满着日耳曼主义精神。19世纪,随着英帝国的形成,英美文化强势登场。“撒克逊主义学派”的知识分子不再如其先辈那样小心谨慎地赞美撒克逊传统的纯洁性,而是大张旗鼓地宣传日耳曼精神以及日耳曼文化的优越性。

英国古物研究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它与方志的编纂交织在一起,奠定了近代早期古物研究的重要范式。琼·埃文斯指出,英国的古物研究主要集中于郡史、盎格鲁—撒克逊研究以及墓志铭。方志是文本,涉及本地区地理、自然、历史、习俗、经济、社会以及古物等诸多因素。从本质上来讲,古物是有关具体知识的学问,同时也是有关地方知识的学问。因此,古物研究与地方认同密切相关,地方的古物古迹以及历史名人,都可以增强地方认同感。而且,地方史研究的热情受到爱国主义的推动。人们意识到,只有通过辨别地方传统与文献,才能够书写可信的民族国家史。面对新的时代,如何重新认识并建构本民族的历史,是摆在包括方志史家与古物学家在内的英国学者面前的重要命题。正是在这些方面,方志编纂与古物研究契合起来。近代早期英国出现“乡绅修志”现象,并不是孤立的事件,它与近代早期的古物研究运动交织在一起。古物研究的进展促进了方志的编纂,而方志的书写为古物研究提供了广阔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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