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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子恒 杨守明:新干涉主义是美国肆行霸权的遮羞布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 2023-09-21 07:01 发表于北京

作者:崔子恒 杨守明,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来源:《历史评论》2023年第3期

与为了侵略伊拉克而在联合国讲坛展示虚构的“试管证据”一样,美国以“民主”、“自由”相标榜的新干涉主义也不过是肆行其霸权的一块遮羞布,其荒谬性不言而喻。

作为后冷战时代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经常纠集盟友干预其他主权国家内政。与直接武力干预的传统干涉主义不同,冷战后美国的干涉行动具有极强的蛊惑性与欺骗性,表面上并不基于赤裸裸的现实目标或利益诉求,而是打着“国际组织”、“国际社会”旗号,以所谓“自由”、“民主”、“人权高于主权”、“捍卫人类普遍价值观”等为借口,对他国进行干预,此即“新干涉主义”。

制造他国动荡局面

在“民主和平论”等观念影响下,美国认为只有完成所谓“自由世界”和“民主理想”的构建,才能实现“世界和平”,因此有必要集中力量在全世界推广“美式民主”。以“自由”、“民主”为幌子更迭目标国原有政权、扶植亲美势力上台,是美国新干涉主义的重要特征。至于被干涉国是否真的实施了不符合“美式民主”的统治并不重要,维护自身霸权和地缘政治利益才是美国的首要目标。

冷战结束后,美国将自身安全与“自由”、“民主”在海外的传播系为一体,认为对国外“自由”、“民主”的支持有益于美国安全。按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说法,“为使美国人民更安全,享受更多机会,我们的国家必须努力制止潜在的侵略者,开放外国市场,促进民主在国外的传播,鼓励可持续发展,并寻求新的和平机会”。

在该理念影响下,新干涉主义逐渐演变成美国在国际上打击异己的暴力工具。1999年,美国通过科索沃战争,将不服从其政治安排的南联盟总统米洛舍维奇送上国际法庭;2003年,美国及其西方盟友以所谓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解放伊拉克人民”为由,不顾国际社会强烈反对,对伊拉克发动大规模空袭和地面攻势;2004年,在推翻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后,美国扶植卡尔扎伊上台,成立亲西方政府,将阿富汗打造为所谓“民主试验田”。

与为了侵略伊拉克而在联合国讲坛展示虚构的“试管证据”一样,美国以“民主”、“自由”相标榜的新干涉主义也不过是肆行其霸权的一块遮羞布,其荒谬性不言而喻。其一,从历史发展看,任何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制度,都是在自身经济、政治、文化和自然环境等综合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各国发展阶段参差不齐,制度本身不存在绝对的“好”与“坏”之分。但新干涉主义不顾客观条件,通过暴力手段强制要求他国向所谓的美式“民主”、“自由”看齐,不考虑他国人民的真实诉求。其二,从现实动机看,推行美式“民主”、“自由”的根本目标是扶持符合美国利益需要的势力,而非真正改善当地人民的福祉。其三,从治理效果看,美国的“输出型民主”并未有效提高被干涉国的治理水平,美式“民主”、“自由”因“水土不服”造的“恶”,要远远大于其所宣称的“善”。纵观美式“民主”与“自由”所到之地,往往引发当地部族、党派、宗教等诸多矛盾,使被干涉国更深地陷入混乱、贫困、战争交织的境地。

冲击现行国际秩序

美国推行新干涉主义所仰仗的理论基础是所谓“人权高于主权论”、“国家主权过时论”、“人权至上论”等,它在实践中对现行国际秩序造成极大冲击。

自16世纪法国政治思想家让·博丹提出“国家主权”概念后,主权就被许多国家视为一种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权力,以此为基础构筑了延续至今的由主权国家构成的国际体系,以及规范国家间关系的国际秩序。从历史上看,主权概念之诞生,就是为了满足国家内部事务不受他国侵犯和干涉的根本需求,为国家间交往划定了清晰界限,是国际体系从“无序”走向“有序”的关键指引。

随着全球化不断深入,国家主权边界也不断趋于模糊,主权本身的表现形式、表达方式和应用领域与刚兴起时已有较大差别,但其本质自始至终并无改变。今天国际政治舞台上的主体——国家仍依赖于主权来保障自身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主权原则仍是维系现行国际秩序稳定运转的重要基石。

新干涉主义是全球化时代大背景的产物。所谓“人权高于主权”,其实质是以“普世”的名义制造“人权”与“主权”的对立,解构以主权原则为根本的国际秩序,通过武力干涉等手段构建起维护美国霸权利益的国际秩序。为使干涉行为获得所谓“合法”授权,美国必须寻求“正当理由”,如以保障某国人权、缓解当地安全形势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等一系列借口,为暴力行为提供“合法性”加持。更有甚者,美国无视或绕过联合国,直接以北约或其他“自愿”联盟的形式,抑或单独行动,践踏他国主权。比如,在科索沃战争中,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声称为防止“人道主义灾难”发生,绕过联合国,对南联盟进行持续78天的大规模军事打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生态灾难,哪有什么“人权”可言?

现实中从来没有抽象的“人权”。新干涉主义所标榜的“人权”,忽略了和平、稳定、繁荣同样是极为重要的人权,是构成国际秩序的底层价值。以掺杂自身私利的抽象“人权”而非“主权”构建起来的国际秩序,缺乏稳定性和协调性。一方面,新干涉主义所主张的“人权”缺乏共识,这种“人权”是基于西方政治发展历程中所形成的“个人政治权利与自由”,而非广大发展中国家强调的“生存与发展”。另一方面,新干涉主义以“人权”构建“人道主义”国际秩序缺乏法理性,当今国家主权原则经过《联合国宪章》等诸多国际法律文书确认,在约束国家行为方面具有公认的法律效力。在他国人权受到侵犯时,通过武力干预解决,无法使干预者本身的暴力行为合法化,只会不断削弱国际秩序原本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引发地区对立和冲突

新干涉主义以弘扬和传播“普世价值”为应有之义,但其起点并非让自由、民主、人权等成为弥合不同文明之间异质性的“调节剂”,而是成了加剧对抗与冲突的“催化剂”。

按新干涉主义逻辑,美国将“人类普遍价值观”定义为极具排他性和垄断性、富含自身特殊利益追求的“普世价值”。以“自由”、“民主”、“人权”等为借口,界定他国的现实“威胁”程度,对合意的国家采取接触、合作乃至结成同盟等联系方式,对不合其意的国家则借助国际话语霸权,将之渲染为“有威胁者”甚至“邪恶势力”。这种做法实际上在美国和被干涉国之间,人为塑造了不可调和的对立和冲突,为粗暴干涉他国内政等霸权行为提供借口。

不同文明在截然不同的文化脉络、政治生态、发展轨迹下形成了固有差异,但差异并非针锋相对、不可化解的矛盾,而是在文明间长久交流互鉴过程中求同存异。但美国将这种差异、分歧持续放大,进而演变为非妥协性矛盾,乃至于从根本上缩小甚至阻隔了文明间交流互鉴、共同进步的可能空间。

就被干涉国家而言,新干涉主义是美国等力图通过暴力性、强制性外部手段改变自身价值体系的外交政策。从效果看,美国在武力干涉后所强加的“普世价值”,反而激发了其他国家的反抗意识和敌对情绪。加之干涉手段本身的暴力性,使被干涉国人民普遍认为这是在文明层面对自身精神信仰和价值判断的挑衅和欺辱。比如“阿拉伯之春”在引发相关地区政局动荡、经济凋敝、信仰缺失、秩序崩坏等后果后,令当地民众普遍产生对所谓“普世价值”的怀疑。

新干涉主义难以跳脱美国乃至西方传统思维中对冲突、对抗的强调。受限于自身相对实力的衰弱和国际社会的舆论压力,美国新干涉主义已不再像冷战结束时那般“无往不利”,但时至今日,其仍是美国维持全球霸权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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